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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强酸菜鱼”商标被侵权,广州法院创新形式责令侵权公司赔偿

发布时间:2023-02-27 09:55商业秘密网点击率:7965

  " 阿强酸菜鱼 " 被某情公司克隆,广州法院创新 " 行政调解 + 司法确认 " 形式,责令侵权公司赔偿。近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一起关于司法确认行政调解协议的申请,法院在查明事实基础上,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打了一个 " 样板 "。


  " 阿强酸菜鱼 " 是广州老牌川菜品牌,由湘妹子餐厅、阿强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创办,其经营者湘妹子餐厅拥有多项 " 阿强 " 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湘妹子餐厅、阿强家公司发现某情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商铺招牌、装潢中使用了 " 阿强 " 商标,并在其互联网外卖平台的图文信息、外卖配套餐具等用品印上 " 阿强 " " 阿强酸菜鱼 " 的字样,认为某情公司使用了近似品牌标识,造成相关公众混淆,遂向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某情公司涉嫌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处理。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双方共同申请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广州市天河区知识产权联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主持调解,并到法院听取专业意见。


  为确保知识产权纠纷化解高质高效,天河法院提出以司法确认行政调解协议有效的方案,得到各方当事人和主管单位的认可。" 行政 + 司法 " 的知识产权保护 " 智囊团 " 顺利组成,法官与办案人员共同分析研判案情,并为调解协议拟定提供法律意见。


  经办法官翻阅案件材料,仔细比对两者商标、标识,认为 " 阿强酸菜鱼 " 是老牌川菜品牌,已为公众熟知,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某情公司使用的招牌、营业场所装潢、菜单、宣传资料的构图、颜色等均与湘妹子餐厅经营的 " 阿强酸菜鱼 " 近似,容易使公众产生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


  厘清纠纷事实后,经办法官结合双方商标使用情况,依据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合理可行的调解建议,并与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案人员多次就调解方案、协议条款进行沟通。经过各方人员的通力合作,湘妹子餐厅、阿强家公司和某情公司自愿达成协议,由某情公司向湘妹子餐厅、阿强家公司支付赔偿金额,并就调解协议向天河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经审查,天河法院依法裁定:湘妹子餐厅、阿强家公司与某情公司经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天河区知识产权联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有效。现某情公司已完成赔偿支付,协议已履行完毕。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黄慧敏法官表示,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可共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会作出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裁定书,该裁定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该案是广州市首例司法确认商标侵权纠纷达成行政调解协议有效的案件,是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机衔接、推动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统一的广州实践。近年来,餐饮行业竞争激烈,同质化趋势明显,许多知名餐饮品牌都曾经或正在被 " 傍名牌 "" 搭便车 ",并在 " 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 " 的维权之路上举步维艰。" 行政调解 + 司法确认 " 的工作实践,既能有效发挥行政机关以行政调解方式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高效便捷优势,又能以司法确认赋予知识产权行政协议更强的法律效力。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能有效减少诉累和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知识产权纠纷快速解决、执行到位,切实保护创新成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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