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公平竞争根基 重庆坚持改革创新 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长江上游,山城重庆。一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变革正在深入推进,为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近年来,重庆市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取得积极成效,37项创新工作获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推广,共查处市场垄断案件6件、行政性垄断案件15件、不正当竞争案件1249件。
这些数字的背后,是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勇于亮剑、创新监管的坚实步履。从“铁腕执法”到“制度护航”,从“单点突破”到“区域协同”,重庆在公平竞争与反垄断实践中,始终贯穿“改革”与“创新”的主线。
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重庆从制度创新的顶层设计到典型案件的严格执法,从企业合规的精准指导到区域协作的突破推进,正以公平竞争为支点,持续撬动市场活力蓬勃释放。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落实
打破市场壁垒和地方保护
近年来,重庆将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持续夯实制度基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政府部门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着力打破地方保护与市场分割。
2022年,重庆修订《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增设“公平竞争环境建设”专章,在细化7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基础上,补充规制了销售混淆商品等5类损害公平竞争的行为;随后制定《重庆市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行动方案》,构建完善公平竞争治理体系;2024年,重庆率先在全国以省级政府名义出台《重庆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统一审查标准与程序,强化对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还配套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定》等规则,构建起“1+2+N”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体系,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肯定。坚持政策清理和审查全覆盖,全市审查新增政策措施2.47万件,会审重大政策措施593件。连续6年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持续开展川渝公平竞争审查交叉互评,问题检出率从2019年的16.25%下降到2024年的3.37%,专业机构独立评估、专家团队集体研讨等“六专”模式更在全国推广。
重庆以知识产权为重点推进产权制度统一,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诉讼、仲裁、调解共治平台,累计调解纠纷95件。
在竞争政策宣传方面,重庆每年举办宣传周,制作微视频,印发案例汇编、政策读本,发送公益短信。加强竞争合规培训,深入企业、协会等开展竞争政策培训。联合高校建立西部首个企业竞争合规服务指导中心,举办首届竞争法治论坛。将公平竞争政策、制度作为领导干部党校培训“必修课”,培训3453人次。组织开展系列培训会和技能比武竞赛活动。
在市场准入方面,打造“渝悦易企办”数字化应用,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注销“一网通办”,连续3年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经营主体满意度持续超过94%。
在信用建设方面,创新推出“信用+融资”“信用+基层治理”等应用场景,有效为经营主体降成本、为群众办事提效率。
反垄断监管执法创新突破
守护公平竞争生命线
2022年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启动经营者集中审查试点委托工作,其中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简易案件审查工作。三年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夯实制度基础,优化服务效能,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并购营造了更良好的环境。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开展部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实施方案》,配套出台流程、保密等制度,简化内部程序,推出20条具体措施,提升审查质效。试点以来,已审结案件207件,涉及交易额超7000亿元,案件平均审查时长由2022年的19.04天缩短至16天,审查效能持续提升,目前已由试点委托转为正式委托。今年8月15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试点委托三周年”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工作成效。
跨区域协作扎实推进。重庆联合7省(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签署合作协议,强化工作协同;推动区县局配备宣传员,收集企业需求,实现上下联动,引导依法申报。
此外,还建立川渝反垄断专家库,选聘专家58人,为案件审查提供专业支撑;走访长江存储、盐田港等30余家企业,开展分析研判,提升决策服务能力。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关于加强反垄断全链条监管执法若干措施》,持续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等专项行动,多件案件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其中,对丰都县2家商砼生产企业垄断协议案罚款2312.88万余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颁布以来我市反垄断案件罚没金额最高的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为横向垄断协议的认定以及豁免条款的适用,提供了借鉴经验。
扎实开展“守护知识产权”等专项行动,查办商标违法案件1559件、专利违法案件232件。为“LV”“重庆啤酒”等多个国际、国内品牌打假维权,为权利人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推动修订《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征集招标投标领域设置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线索,重点整治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等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重庆市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着力打击供应商围标串标、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行为。
综合整治非理性竞争持续深入
促进企业竞争有序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责及时细化出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10项重点措施,紧扣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精准施策、综合整治非理性竞争。
规范平台领域竞争秩序。召开重点平台企业行政指导会,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定价机制、抽成规则、补贴行为等,理性参与竞争。加大网售产品监督抽查力度,开展网售食品、儿童用品、学生用品等质量抽查4735批次、较去年增加120%,发现并处置不合格产品147批次,依法查处虚假资质等“幽灵外卖”案件150件,避免“价格内卷”影响质量安全。
整治价格和竞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告市场秩序等专项整治,查处假冒、侵权等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257件、广告违法案件244件、直播带货类案件20件、其他相关网络违法案件297件。助力企业打假维权,对企业产品在市外被仿冒、混淆的,积极协调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印发《重庆市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立案调查涉企收费违法案件70件,助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加大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查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价格欺诈案件81件。
运用信用手段赋能治理。制定印发《重庆市市场部门实施失信惩戒工作指引》,将市场监管有关信用信息全量推送至重庆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实施联合惩戒提供数据支撑。出台《重庆市建立健全六类主体信用评价应用机制改革方案》,完善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级分类体系。统筹制定差异化抽查计划。积极推行基于信用信息的“沙盒监管”模式,不断拓展“沙盒”范围。
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新增质量强链项目5个,累计启动质量强链项目56个。推进“重庆精品”品牌建设工作,持续深化质量提升行动。全市有关单位主导(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237项、行业标准44项。发动企业参与国家标准稳链项目13项,20项企业标准进入“领跑者”名单,川渝两地联合主导起草《火锅底料质量通则》国家标准获批发布。制定CNAS认可申请帮扶方案,组织培训帮扶机构29家。
商业秘密保护不断强化
为企业创新保驾护航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关键“软资产”,直接影响其市场竞争力。重庆将商业秘密保护提升至战略层面,紧密围绕服务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系统谋划、统筹推进,持续优化保护机制,提升执法效能。
2022年,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印发《重庆市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明确提出构建“政府引导、行业指导、企业主导、社会倡导”的具有重庆特色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并设定目标,江津区、江北区、两江新区已先后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定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为全市乃至全国探索保护路径树立了标杆。
在执法层面,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某科技有限公司和刘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十大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彰显了重庆严厉打击侵权、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与能力。
分级分类帮扶是重庆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举措。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提供“一对一”专业辅导,协助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明确密点范围,规范涉密信息管理,推动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协议的签订与执行,全面提升企业内控水平。
区域协同也成为重庆商业秘密保护的重点方向。例如,重庆市江北区和沙坪坝区、江津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等地共同建立协同机制,推进跨区域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提升整体保护效能。两江新区、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签署《商业秘密保护联合倡议书》,共同举办汽车产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强企护链 秘码助赢”主题活动,构建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
从制度破冰到执法亮剑,从个案查处到系统治理,重庆正用实际行动证明,公平竞争不仅是理念,更是持续优化的营商环境、是不断释放的市场活力、是企业切实获得的便利与发展。在这片巴渝大地上,公平竞争的阳光正照亮每一家经营主体的前行道路,也为护航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写下有力的“重庆注脚”。
什么是公平竞争政策?
公平竞争政策也称竞争政策,是保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法律和监管机制的总和,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政策法规体系,对维护市场机制、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完善公平竞争监管体制机制,深化公平竞争监管实践,推动我国公平竞争治理进入新阶段,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得到进一步激发,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什么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包括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质标准、监管执法等方面涉及经营者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我国在规制抽象行政性垄断领域的制度创新,该制度实施以来,有力维护了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供给,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024年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行政法规,是提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治化水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入崭新阶段。
当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存在哪些问题?
当前,部分政府部门对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破除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在开展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时存在应审未审、审查不严等问题。
如:在出台产业政策时,存在根据经营者所有制形式、注册地、组织形式、规模等设置歧视性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以外地经营者将注册地迁移至本地、在本地纳税、纳入本地统计等为条件,实施财政奖励或者补贴,限制了市场准入和退出、影响了生产经营成本,形成区域市场壁垒;在开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时,存在将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作为参与采购、招标投标、开展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或者将经营者取得业绩和奖项荣誉的区域、投标(响应)产品的产地、注册地址、与本地经营者组成联合体等作为投标(响应)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成交、入围)条件或者评标条款等问题,形成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限制。下面是部分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典型案例:
案例1:
某区商务委于2024年10月14日印发《2024年农村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将经营主体在该区注册作为项目申报条件。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起草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的内容:(二)根据经营者所有制形式、注册地、组织形式、规模等设置歧视性的市场准入、退出条件”的规定。
案例2:
某县教委于2024年2月21日发布某学校《2024年春季研学旅行服务供应商招标公告》,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该县以外的投标企业需在该县设有分公司、投标企业在该县的分公司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九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内容:(三)排斥、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规定。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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