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研:子公司擎天材料诉讼调解成功获赔1500万元
中国电研公告,全资子公司擎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何涛、烟台枫林新材料有限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案,近日二审调解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何涛、烟台枫林公司确认已删除相关配方及工艺流程资料、销毁存储商业秘密的载体,并同意向擎天材料公司一次性支付1500万元,烟台枫林公司作为实际付款方,承诺于2025年12月22日之前付清上述款项。擎天材料公司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各方其他互不追究。本次调解结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案件背景回顾
据公告披露,该案源于擎天材料公司指控何涛、烟台枫林公司侵害其NH-3295聚酯树脂配方及工艺流程技术秘密。案件于2021年11月29日由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受理,2023年4月一审判决后,各方均不服判决并于2023年5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次二审调解为该案的最终处理结果。
调解协议核心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知民终2040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的主要协议内容包括:1. 何涛、烟台枫林公司需删除全部相关技术资料并销毁秘密载体;2. 向擎天材料公司一次性支付1500万元,由烟台枫林公司作为实际付款方,承诺于2025年12月22日前付清;3. 擎天材料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各方互不追究协议生效前的其他相关行为责任;4. 若未按期足额付款,本案将按一审判决执行。
案件费用方面,一审受理费24.18万元由擎天材料公司负担;二审受理费26.14万元减半收取13.07万元,由擎天材料公司负担3.89万元,何涛、烟台枫林公司共同负担9.18万元。
对公司经营影响
公告强调,本次诉讼系公司维护合法权益的正当举措。尽管获得1500万元赔偿,但公司明确表示该结果不会对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提示,若何涛、烟台枫林公司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案件将恢复执行一审判决,存在付款履约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执行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案件重要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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