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的担保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例:甲向乙借款10万元,丙为担保人,由于甲经营亏损,无法还款,乙起诉甲丙,判决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乙申请追加丙妻子丁为被执行人,要求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丁对借款担保不知情。
根据《婚姻法》第41条规定,丙的担保行为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家庭没有从中获益。且乙丙订立的担保合同从属于甲乙订立的借款合同,属于合同行为,应该遵循合同法的原理,妻子丁与这两个合同都无关。除非乙能够举证证明,妻子丁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丙的担保行为,并认可。所以,丙的担保行为是个人行为,应该属于个人债务。
©版权所有 商业秘密网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 |
![]() |
| 商业秘密网官方公众号 | 真了么官方公众号 |
最新资讯:
- 补救费用计入商业秘密权利人损失的法律适用问题探究2026-01-17
- 入库案例:作为技术秘密保护的技术方案的认定2026-01-16
- 万余次违规登录,窃取竞争平台商业秘密,法院:侵权,赔偿!2026-01-16
- 科技公司遭泄密危机,第一时间选择这样做……2026-01-15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商业秘密案一审落锤:浙江研一等三名被告合计被罚2250万元,已主动预缴8000万元赔偿金2026-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