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急创业窃取原东家商业秘密被判赔48万
本报珠海讯(记者陈治家通讯员法任)两名年轻大学毕业生进入珠海一软件开发公司从事软件开发,期间又私自与另外两名同学合作开发与公司高度相似的产品,被原东家以窃取商业秘密和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告上法庭,索赔257万元。 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四大学生被告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原告商业秘密,开发软件产品并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侵犯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四名被告大学生赔偿该公司48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四被告不服,已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商业秘密网)![]() |
![]() |
| 商业秘密网官方公众号 | 真了么官方公众号 |
- 下一篇:员工离职创业遭官司法官化纠纷
- 上一篇:离职员工网上售信息 婚恋网站起诉被驳回
最新资讯:
- 补救费用计入商业秘密权利人损失的法律适用问题探究2026-01-17
- 入库案例:作为技术秘密保护的技术方案的认定2026-01-16
- 万余次违规登录,窃取竞争平台商业秘密,法院:侵权,赔偿!2026-01-16
- 科技公司遭泄密危机,第一时间选择这样做……2026-01-15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商业秘密案一审落锤:浙江研一等三名被告合计被罚2250万元,已主动预缴8000万元赔偿金2026-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