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擅自播放《虎胆雄心》引纠纷
目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广东强视影业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时越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原告诉称:原告投资拍摄了电视剧《虎胆雄心》,并于2009年6月获得(粤)剧审字(2009)第017号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2009年8月1日,该剧在CCTV-8黄金时段首播,收视率高,引起巨大反响。后,原告发现被告所经营的网站悠视网(www.uusee.com)及其客户端软件“uusee. 网络电视2008”,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且未付费的情况下,提供了实时更新的视频观看服务。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并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删除悠视网及其客户端软件上有关《虎胆雄心》的视频,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10012元。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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