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著协现场摄像公证 福州一KTV被判侵权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日前对一起著作权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福州有名堂娱乐有限公司经营的自助式KTV在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也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歌曲提供顾客点唱用以营利,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公开表演权,判处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9805元。
今年4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委托公证机关,对福州有名堂娱乐有限公司经营的乐酷橙自助式KTV播放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进行摄像公证。公证人员摄像记录了KTV向顾客提供《走四方》《牧羊曲》《十五的月亮》《弯弯的月亮》《大海啊,故乡》等5首歌曲的点播服务的事实。其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福州有名堂娱乐有限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法庭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提供了与《走四方》等5首歌曲的词曲作者分别签订的协议,词曲作者将这5首歌曲的公开表演权、广播权和录制发行权授权。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享有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的权利,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
福州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提供涉案曲目的点播服务未经过相关著作权人的授权,也未支付报酬,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公开表演权,应向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的原告承担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网络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商业秘密网)![]() |
![]() |
| 商业秘密网官方公众号 | 真了么官方公众号 |
- 补救费用计入商业秘密权利人损失的法律适用问题探究2026-01-17
- 入库案例:作为技术秘密保护的技术方案的认定2026-01-16
- 万余次违规登录,窃取竞争平台商业秘密,法院:侵权,赔偿!2026-01-16
- 科技公司遭泄密危机,第一时间选择这样做……2026-01-15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商业秘密案一审落锤:浙江研一等三名被告合计被罚2250万元,已主动预缴8000万元赔偿金2026-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