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以商标抵偿债务
问:某制衣有限公司因经营所需,向我厂借款25万元。后因经营不善,企业倒闭,不过我们发现被告早先经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了一个图形商标,该商标在市场上享有一定知名度。目前,该商标因企业倒闭一直闲置不用。请问,我厂能否要求被告以商标抵偿债务。
答:姚先生,你厂可以要求被告以商标权抵偿债务。
众所周知,作为知识产权的商标权,其客体注册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商标权人在指定的商品上排他地、独占地使用其注册商标,就能够获得财产利益。以商标权抵债实际上是依法转让商标权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本案中,制衣有限公司欠你厂借款25万元逾期未还,且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但其有一个早先经国家商标局批准注册、在市场上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图形商标,这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你厂可以与其协商将商标折价转让给你厂,以抵偿债务。
来源:网络
(作者:本站编辑,来源:商业秘密网)![]() |
![]() |
| 商业秘密网官方公众号 | 真了么官方公众号 |
- 下一篇:商标国际注册比较(优缺点)
- 上一篇:什么是申请在先原则
- 补救费用计入商业秘密权利人损失的法律适用问题探究2026-01-17
- 入库案例:作为技术秘密保护的技术方案的认定2026-01-16
- 万余次违规登录,窃取竞争平台商业秘密,法院:侵权,赔偿!2026-01-16
- 科技公司遭泄密危机,第一时间选择这样做……2026-01-15
- 天赐材料全资子公司商业秘密案一审落锤:浙江研一等三名被告合计被罚2250万元,已主动预缴8000万元赔偿金2026-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