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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冯斌飞与苗治功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2)

发布时间:2015-05-21 11:26商业秘密网

  综上,本院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冯斌飞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原告冯斌飞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张 熠
  审 判 员  文 艳
  代理审判员  郝海辉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华罗庚

  (作者:未知,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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