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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专利复审委认定 方大诉松下案获进展

发布时间:2015-05-14 21:35商业秘密网

国家专利复审委认定 方大诉松下案获进展

昨日记者从方大获悉方大集团起诉松下地铁屏蔽门侵权案获重大进展。松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的方大集团地铁屏蔽门专利无效申请被否。这意味着方大在下一步侵权诉讼中占据了有利位置。

  松下“无效宣告请求”被否

  今年3月30日,方大起诉松下电工地铁屏蔽门侵权,主要涉及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即“可伸缩的承载连接装置”、“接地支承装置”专利,广州中院受理此案。松下就该两项专利有效性提出质疑,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专利“宣告无效申请”。

  12月22日,方大集团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方大集团地铁屏蔽门专利“可伸缩的承载连接装置”(专利号200720118096.7)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决定书显示:根据专利法第46条第1款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作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时,分三种情况: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宣告专利权部分有效、维持专利权有效。此次方大集团地铁屏蔽门专利的判定结果,完全否决了松下电工就其侵权的方大地铁屏蔽门专利“可伸缩的承载连接装置”的“无效宣告请求”。这一判定结果,对方大集团地铁屏蔽门维权案具有关键性影响。

  六名核心技术人员被挖走

  据方大介绍,自2006年12月起,松下先后从方大公司挖走了地铁屏蔽门技术负责人、结构工程师、控制系统工程师以及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共6人,并以挖来的技术人员为骨干,组建了松下的轨道交通事业部,直接与方大争夺地铁屏蔽门市场。这些跳槽的技术人员经常代表松下与方大技术人员在竞标场“相逢”。原本方大在中国地铁屏蔽门市场无论是价格还是技术均具有绝对优势,由于出走松下的方大原技术人员掌握方大地铁屏蔽门的核心技术及价格底线,致使方大在竞标中损失惨重。方大在忍无可忍情况下才拿起法律武器。

另据记者了解,方大辩护律师表示,松下在地铁屏蔽门侵权所涉及专利绝不止上述两项。方大是国内拥有地铁屏蔽门技术专利最多的企业,共拥有197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5项,专利总数占国内同行业半数以上。同时,方大也是国内首部地铁屏蔽门标准——《城市轨道交通站台屏蔽门》的主持编制方。方大之所以提出两项实用新型技术专利被侵权,原因是这两项专利属于屏蔽门的上下连接装置,较为直观,容易取证。由于方大不能进入现正在广州地铁施工的松下工程现场取证,才策略性地采取此做法。

  方大已于近日向法院提交函件,敦促法院快速审理,避免给方大造成更大损失。另外,两项专利中另一项“接地支承装置”专利,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仍在复审中。

  松下成知识产权被告引关注

  方大起诉松下侵犯知识产权案是深圳企业诉跨国公司侵权首例,将有助于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建立与成熟。

  方大辩护律师认为,松下的相关做法说明,在趋利本能的推动下,跨国公司也可能突破市场竞争的底线。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名誉会长马连元昨日称,方大诉松下侵权案件说明,企业自主研发成果只有知识产权化才能构成核心竞争力,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哪怕是跨国公司也不能轻易获取。

  深圳市司法局鉴定委员会知识产权组组长鄞汉藩昨日表示,方大起诉松下侵权案已经给中国企业发出预警,人员流动在所难免,但如何能做到“走了和尚留下庙”值得企业重视。据悉,被松下挖走的方大技术人员均与方大签有保密协议,方大律师表示,方大目前保留对这些技术人员泄密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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