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智库 > 版权保护 > 典型案例 > 正文

“百度云”涉嫌盗播 乐视诉百度侵权

发布时间:2015-05-14 21:48商业秘密网

因认为百度公司未经许可,利用“百度云”产品播放电影《杨门女将之军令如山》的行为侵犯了自己对该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乐视网将百度公司告上法庭索赔4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该案。

据悉,2012年,百度公司推出了“百度云”产品服务,该项服务向用户提供了网页版、HD版及手机客户端等多种方式。使用“百度云”产品,用户可将自己的文件上传至网盘,并可跨终端对文件随时进行查看和分享,这项服务因此又被称之为“云存储”服务。

乐视网诉称,其对《杨门女将之军令如山》影视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而百度公司利用其“百度云”产品,向用户提供存储空间和“分享”功能,并将分享内容进行“电影”“电视剧”等频道分类。在此基础上,百度公司还为分享者设置了“达人推荐”栏目,使用户在该栏目中很容易找到相关电影,进行下载和在线播放。

乐视网认为,百度公司未经许可,利用“百度云”产品播放电影《杨门女将之军令如山》,使用户可以随意下载和播放该电影,其行为侵犯了乐视网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要求百度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作者:,来源:)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