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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怀瑾遗产纠纷愈演愈烈

发布时间:2015-05-14 21:48商业秘密网
本报讯 (通讯员潘静波上海报道)日前,围绕已故“国学大师”南怀瑾的遗产归属纠纷一度甚嚣尘上,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对南怀瑾次子南小舜针对其与复旦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下称复旦大学出版社)所提的再审申请作出判决之前, 南小舜再一次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复旦大学出版社、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老古文化公司)、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上海书城长宁店(下称上海书城长宁店)诉至法院,索赔金额近千万元。 据南小舜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显示,南怀瑾于2012年9月辞世,生前著有《论语别裁》《孟子别通》等70余部作品。其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相关作品继承权。 南小舜于2013年11月发现,复旦大学出版社与老古文化公司2012年7月签订的《南怀瑾著作再版合同书》中约定,将本该由南怀瑾享有的24本著作和《南怀瑾选集》的版权费,直接付给了老古文化公司。 后南小舜还发现,复旦大学出版社分别于2008年5月、2009年1月、2010年1月与老古文化公司签订《南怀瑾著作再版合同书》并约定版权费,而南怀瑾除收到2008年版权费,未再收到复旦大学出版社支付的其他版权费。 2014年7月,南小舜于上海书城长宁店购得《南怀瑾选集》一套,得知该作品已于2013年5月印刷出版了2次,但南怀瑾及南小舜未收到过版权费。 南小舜认为,三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上述三家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向其支付合理开支30余万元,并由复旦大学出版社、老古文化公司共同赔偿其经济损失近千万元。(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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