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智库 > 专利权保护 > 知识 > 正文

专利侵权损失赔偿额的界定

发布时间:2015-05-15 10:40商业秘密网

希望您将“商业秘密网”推荐给您的好友,在“商业秘密网”右上角点击“会员注册”。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是专利侵权人应当承担的重要民事责任。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缺乏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界定的规定,只是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了三种计算方法。但从专利审判实践看,无论是以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还是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或者以不低于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都存在缺乏可操作性的弊端。在人民法院对专利侵权损失赔偿额难以确定时,往往很难下判。本文认为,在认定专利侵权成立但难以确定专利损失赔偿额时,可规定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定赔偿金”。

来源:中顾网

(作者:,来源:)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