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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出台十大政策 力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

发布时间:2015-05-18 08:36商业秘密网
  中国台州网5月14日讯(记者 施缘)今天,记者从台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我市正在抓紧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各项工作。今后,注册商标质押贷款将成为企业拓宽融资的新途
  径。
  去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不少中小企业面临融资难、担保难等困境。如何有效盘活企业商标无形资产,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对此,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快推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各项准备工作。今年4月28日,台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对外公布鼓励支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10条重要举
  措。
  贷款发放5流程
  有了政策,台州企业如何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呢?
  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商标广告监管处副处长蔡邱邱介绍,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流程主要有5个步骤。
  首先,由借贷双方确定贷款意向,其中借款方必须有注册过的、有使用价值的商标作为抵押;随后,对商标价值进行评估,该环节可以由法定评估机构进行,也可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商标局出具商标价值书面认可的文件;评估完成后,双方签订合同,合同包括主合同和质押合同;第四,委托法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者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质权登记,最后,在领取质权登记证后即可发放贷款。
  4类企业有优惠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425592户,注册商标109064件,境外注册商标21429件,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驰名商标51件,浙江省著名商标313件,台州市著名商标505件。
  《意见》中指出,对于以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台州市著名商标的专用权作为质押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创新型企业,纳入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的企业以及市政府重点扶持产业的企业,都将鼓励贷款人予以重点保障、优先办理,并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应及时公开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和台州市著名商标的认定情况。贷款人向市场监管部门征询出质人及其出质商标权基本状况等相关信息的,市场监管部门也应积极提供支持。
  风险补偿3年内
  不局限于向银行贷款的传统方式,《意见》鼓励开展商标质押贷款业务的主体扩大到了银行、非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同时鼓励贷款人努力将商标专用权质押打造成常态化的金融产品,给予以上提及的4类企业适当的利率优惠。
  同时,从《意见》发布实施起三年内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业务的贷款人,政府还将给予一定额度的风险补偿,补偿标准为实际收取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利息的10%,补偿总额按贷款人实际发放贷款给借款人的户数计算,每户每年不超过30万元。
  其中,风险补偿资金由各级政府安排,风险补偿资金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所在地市场监管局、金融办、财政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财政部门要及时发放。审计、监察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在贷款过程中,评估机构也将引入保险机制减免损失。蔡邱邱举例,假设一家企业需要偿还的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四百万,还不上款的情况下,商标并没有卖出评估价格,而是只卖了两百万,那么剩余的两百万欠款将由保险机构赔偿90%(180万),商标评估机构赔偿10%(20万)。
(作者:未知,来源:搜狐焦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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