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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的产品保护(2)

发布时间:2015-05-19 14:32商业秘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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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错译码单元,根据所述纠错等级对所述码字进行纠错译码处理。
  上述权利要求3虽然与权利要求2在形式上大体类似,但其主题名称为“解码芯片”,由于本领域技术人员通常将“解码芯片”理解为一种用于实现特定功能的物理硬件形式的专用芯片,因此,该权利要求3不应被理解为一个功能模块构架形式的权利要求,而应该被理解为一般意义上的产品权利要求。对于这种实现方式,需要在相应的产品权利要求中清楚地限定该解码芯片中所包括的单元、各单元的功能及其它们之间的关系。另外,在说明书中,除了介绍Data Matrix 码解码方法之外,还应该给出该解码芯片的硬件实体结构图,并描述该解码芯片中的各硬件组成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等,从而对上述权利要求中的硬件形式的解码芯片提供充分的支持。
  上文中描述了分别以软件和硬件来实现的两种情形,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一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可能会存在同时涉及软、硬件改进的实现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考虑发明的不同的实际情形(例如,软、硬件改进中哪种改进对发明起到了主导作用),从而决定应该撰写何种类型的产品权利要求。(作者:李 科,来源: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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