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品种权交易促进品种权经济(2)
发布时间:2015-05-21 16:34商业秘密网
马万杰表示,通过与授权企业合作,优质、高产强筋小麦品种郑麦9023在河南、安徽、湖北等省得以大面积推广,已连续5年位居全国小麦种植面积之首,累计种植面积已达1.4亿亩,带动产区农民增收33.6亿元。2005年,以郑麦9023为主体的郑州强筋小麦成功实现了在芝加哥期货市场挂牌交易,成为我国第一批在国外期货市场挂牌交易的小麦产品,为我国优质麦产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作物研究所鲁研公司小麦项目部经理尹庆良表示,通过授权生产和经营,维权打假,确保了济麦20的种子质量和种性,逐步规范了小麦种子市场运作,既保护了品种权人的利益,也保护了种子企业和广大农民的利益。通过收取品种权使用费,加大了对育种工作的投入,进一步提高了育种单位和育种人员的积极性,同时也让他们认识到了品种保护的重要性。
林勇同时强调,通过植物新品种权转让,可以实现技术转化,增加流动资金。通过品种权交易,盘活企业的无形资产,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体现科研投入的价值。同时也可以体现公司的科研实力,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力。通过交易,盘活资金,使企业科研系统可以实现自给自足,实现科研投入的良性循环。同时,加大企业的科研投入,增强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实现科技研发的最大投资回收率。(作者:未知,来源: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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