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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15-06-01 14:09商业秘密网
  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现已启动。为使考生了解今年考试的有关情况,特将有关问题汇总并统一答复,供各位考生参考。
  一、报考条件
  1.问:2015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2.问:报名条件中的“理工科专业”和“同等学力”是如何界定的?
  答:允许报考的理工科专业范围是指教育部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07-10类,具体参见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 (2012年版)或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中“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政策解答一栏内的“大学理工科专业目录新旧对照表”。
  “同等学力”是指:通过自考、成教(全日制脱产、非全日制脱产的夜大、函授等)、电大、网络远程教育 (部分属于普通高等教育非全日制)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问:如何确定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
  答:报名人员可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以确定自己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
  4.问:外语、中文、法律(包括知识产权法)等专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答:外语、中文、法律(包括知识产权法)等专业不属于理工科专业,因此,不符合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5.问:与经济、管理等相关的专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答:与经济、管理等相关的专业,如果颁发的相应的学位是理科或工科学位,则符合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要求;否则,报名人员需要上传由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或课程证明的电子件,由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步审查的可以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考生需提出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申请,现场查验时提供成绩单或课程证明原件,经进一步核实后确定能否授予专利代理人资格。
  6.问:只有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答:根据2015年考试公告,报考条件之一是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因此只要所持的学位证书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学士以上的学位,则也符合报考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7.问:报考条件中的工作证明有什么作用?工作证明中需要写明那些内容?
  答:2015年专利代理人资格报考条件之一是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工作证明的作用是证明报名人员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法律工作。工作证明中需要写明从事工作的单位、工作时间和种类等内容,并加盖单位的公章。工作证明的模版参见附件2。
  8.问:已从原单位辞职,目前在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如何出具工作证明?
  答:如果在原单位已经从事过两年以上的技术工作或法律工作,则可以只提供由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如果在原单位工作不满两年,原单位加上新单位累计的工作时间满足两年以上,则需要提供分别由原单位和新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9.问:报名人员是否可以通过提供其他材料来证明自己从事过两年以上的技术工作或法律工作?(作者:未知,来源:知识产权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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