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私人律师 > 民事赔偿 > 消费赔偿 > 正文

食品包装上标明的质量等级虚假,应退一赔一

发布时间:2015-06-09 10:24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例:甲在某百货公司购买了A牌蜂蜜,B牌蜂蜜,C牌蜂蜜,D牌蜂蜜,E牌蜂蜜共计20瓶共计800元,该批产品外包装标签上标注了质量等级为一级品,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但根据卫生部发布的相关规定,标准中并不包括一级品等级。甲向法院起诉,请求退货,并退还全部货,赔偿一倍货款。

该百货公司作为商品的销售者,应当有验明在其商场销售的商品标注的“产品质量为一级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义务。由于该公司为尽到严格的审查义务,销售了标注内容虚假的商品,误导了消费者,是构成欺诈行为的。根据《消法》第49条的规定,甲要求退货以及赔偿一倍货款的请求应予支持。

©版权所有  商业秘密网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商业秘密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