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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出台意见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建设(2)

发布时间:2015-08-10 08:45商业秘密网

  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提高司法效率,统一司法标准,发挥整体保护效能。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协调,妥善处理与公安、检察机关在刑事执法中的工作配合和相互制约,促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程序的有效衔接,努力构建资源优化、运行科学、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
  要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以及大力推动科技领域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主动适应科创中心建设的司法体制保障需求。
  《意见》明确,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建设优质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重点在于要依法审理涉科创中心建设发生的知识产权民事和刑事案件,加大科技类案件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充分体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要加强知识产权诉讼证据审查与运用、进一步强化诚信的诉讼环境建设,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引导科技中介服务健康发展,要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科创中心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和延伸各项审判职能,促进与科创中心相适应的金融、投资、人才与行政管理体系建设。要依法保障涉科创中心建设案件当事人的诉权;要依法审理涉科创中心建设发生的金融、投资纠纷、劳动争议案件,为科技企业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企业无形资产入股和股权转让以及建设创新发展和科技人才高地提供优良的法治环境;要依法监督和支持科创中心建设中发生的户籍登记、建设规划许可、放宽新兴行业市场准入管制等行政行为;要依法加大涉科创中心建设案件执行力度,确保生效裁判文书的权威性;要强化专门服务科创中心建设的司法建议和预警制度,运用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为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法律培训等方式,为企业“走出去”提供知识产权预警、海外维权咨询等帮助,全面促进与科创中心相适应的金融、投资、人才与行政管理、风险防范等各项配套体系建设。(作者:未知,来源:上海法治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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