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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家中企起诉日企稀土专利垄断 官司从美国打到中国

发布时间:2015-08-12 09:41商业秘密网
 界面新闻记者独家获悉,中国4家稀土企业和全球稀土专利巨头日立金属株式会社(下称“日立金属”)有关专利封锁垄断的官司耗时两年多,从美国打到了中国。其中,美国官司中日立金属已经有两个专利被判无效。
 
  在国内,2014年12月11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宁波同创强磁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华辉磁业有限公司、宁波科田磁业有限公司、宁波永久磁业有限公司4家企业针对日立金属株式会社提起的垄断民事诉讼。2015年3月,被告日立金属向宁波市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遭到驳回。
 
  界面新闻记者从应诉企业及其律师团队处获悉,目前日立金属已就管辖权异议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在案件正在管辖权异议上诉审理过程中。
 
  这场从美国打到中国的官司,源起3年前日立金属在美国对包括3家中国稀土企业在内的29家企业发起的“337调查”。
 
  美国的“337调查”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无法进入美国市场。
 
  在日立金属的核心专利到期(2014年7月)的前两年,日立金属公司于2012年8月17日向美国ITC(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四项烧结钕铁硼的工艺专利提起“337调查”申请(案件号:337-TA-855),被告包括中国企业在内有29家公司。
 
  涉及诉讼的3家中国企业烟台正海磁材、宁波金鸡强磁和安徽大地熊于2013年5月14日与日立金属达成谅解,并同时获得了日立金属的专利授权。在协议有效期内,正海磁材将根据协议书约定,向日立金属支付授权的一次性费用和抽头费用。
  至此,加上此前拥有日立金属专利许可的中科三环、安泰科技、北京京磁、银钠金科和宁波韵升等5家钕铁硼企业,中国共有8家企业获得日立金属专利授权,而中北通磁等其他中国企业被排除在外,无法获得日立金属专利授权。这阻碍了中国永磁产品出口欧美市场。
 
  烧结钕铁硼是稀土中的钕、氧化铁与硼的合金,被称之为“磁王”,是稀土下游应用领域之一永磁材料的一种,并且占比最大,广泛应用于电动机、风电、磁悬浮、磁共振等,涉及音频设备、电动工具、电机、电子电路配件、汽车配件及运动配件。
 
  中国的稀土永磁材料产量居世界第一,2012年中国钕铁硼产量合计8.96万吨。中国共有200多家钕铁硼企业,包括中科三环、宁波韵升等几家规模较大的企业,更多的是中小企业。
 
  而全球只有五家钕铁硼企业,分别为德国真空熔炼公司、日立金属、TDK、越信化工、美国钼公司与日本三菱商社在日本共建的合资企业。
 
  中国的200多家钕铁硼企业,贡献了几乎占全球产量80%的钕铁硼。此前,大部分企业以挂靠具有专利使用权的企业出口。这些企业需要支付一些费用,用更换产品标签的方式出口。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每年8万多吨的钕铁硼产量中,其中有专利许可的产量为两万吨左右,剩下的6万吨中,有3万吨至4万吨在国内市场消化,还有2万吨至3万吨出口仍需要获得专利许可。
  在钕铁硼出口的重要市场美国,除了日立金属之外,日本住友公司(其专利后被日立金属收购)也曾在1998年发起针对中国企业的“337调查”。
 
  为打破日立金属株式会社在烧结钕铁硼领域的专利封锁,沈阳中北通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于2012年8月成立了“稀土永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对日立金属的专利封锁实施反击。(作者:周小飏,来源: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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