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智库 > 植物新品种保 > 动态 > 正文

“偷盗式育种”盛行 媒体:拿什么挽救中国种子

发布时间:2015-08-25 10:17商业秘密网
  中国种业正站在一个关键节点上。历时两年多的《种子法》修订接近尾声,争辩却愈演愈烈。
  《种子法》中的某些条文已经怨声载道,业界都希望有所改变,黑土地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刘石说。
  中国种子市场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种子市场,而中国种业之落后令人吃惊。国字号中国种子公司成立于1978年,四年后,种业巨头孟山都公司才开始从事种业。但至2013年,孟山都的种子销售额达103亿美元,超过当年近6000家国内种子企业销售额之和。
  造成落后的原因非常复杂,但多位种业专家认为制度的掣肘难辞其咎,并将矛头直指品种审定制度落后和知识产权保护不力。
  品种审定错在哪
  种子质量不过关,会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为保护农民利益,种子进入市场前,必须通过农业部门审定,但中国只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有审定制度的国家。
  在农业部和省级农业厅局,设有品种审定委员会,用投票的方式决定送审品种能否进入市场流通,整个过程约为3年-4年。研发培育一个新品种,约需5年-7年,这意味着一个新品种至少要用10年才能到农民手里。
  中国粮食生产的思路一直是增产,审定标准也执着于新品种的“增产幅度”。“高产是一个过时的概念,适用于短缺经济时期,现在中国人已吃饱了,应该往多元化去发展。”刘石说。
  农民是用脚投票的:大多数通过品种审定的“三甲”品种,很快被市场抛弃。按刘石的估计,每年100多个玉米品种通过试验和审定,能获市场认可推广的只有约十分之一。
  农民已不再简单追求产量,他们掂量的是,品质优良的种子种下去才能产出稳定,并适合机械化操作。稳定性提高了抗风险能力,机械化则意味着效率,两者能帮助降低投入和提高收益,这才是实际生产中的高产,而不只是理论上的高产。
  然而,品种审定制度是一台程序既定且僵硬的机器,其保留“增产”品种,筛除在其他方面优异、但没能明显增产的品种。
  一家中外合资种子企业的技术开发总监告诉《财经》记者,新品种如果不能增产3%-5%,其他优点再突出也没用。这导致育种家们拼命培育生育期长的品种,因为多吸收几天养分,产量会相应增长。
  以玉米为例,国产玉米长得高,种植密度低,晚熟,靠单株增产,这与先进理念背道而驰:美国育种家的思路是以群体优势来增产和稳产,种植密度高,普遍达到6000株/亩以上,而中国黄淮海地区玉米区试种植密度才4500株/亩。
  事实证明,美国走对了,尽管美国玉米单株产量可能不及中国,但通过每亩压倒性的数量优势,其平均亩产将中国远远甩在后面。
  “偷盗式”育种
  增产也有限度,新品种实现这一目标越来越难。于是,审定通过、受市场追捧的品种被争相拷贝。截至2014年底,全国有持证农作物种子经营企业5064家,其中绝大多数种企没有能力自主培育新品种。
  有两个表现抢眼的玉米品种“先玉335”和“郑单958”,在种业20多年的刘石曾称,国内其他所谓新品种80%都是在这两个品种基础上稍作改变。
  “郑单958”2001年先后通过山东、河南、河北三省和国家审定,被农业部定为重点推广品种。“先玉335”在2006年-2007年先后通过黄淮海区、东华北区的国家审定,凭借脱水快、丰产性好和收购价格高的优势,很快铺开市场。
  两个明星品种,成为国内种子公司和育种家追逐的对象。几乎每家育种单位和育种人员都有“先玉335”或者“郑单958”的亲本材料。拷贝一个品种,需想法弄到相应的亲本材料,一般通过地下渠道为厂家制种的农民私自截留出售,然后自行改良培育新品种。
  急于收到回报的企业,利用所获亲本第一年扩繁,第二年制种,就开始销售。(作者:记者贺涛,实习生唐超,来源:财经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