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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专利合作30年 开放务实结硕果(组图)

发布时间:2015-10-12 09:29商业秘密网

中欧专利合作30年 开放务实结硕果(组图)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和欧洲专利局局长巴蒂斯泰利共同出席在里昂举行的庆祝中欧30年专利合作伙伴关系的新闻发布会。 范婷玉 摄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范婷玉):今年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开展双边合作30周年。10月9日,相关专题研讨会在位于法国里昂的罗纳-阿尔卑斯工商业联合会举行。中国与欧洲知识产权高层代表、行业和专业领域专家等逾百名嘉宾回顾了30年来中欧在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方面合作取得的成就,共享经验,并就全球专利系统发展下中欧专利合作的前景进行深入探讨。
  在当天的研讨会上,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简称“国知局”)局长申长雨指出,30年来国知局与欧洲专利局(简称“欧专局”)的合作不断拓展,目前涉及多领域,涵盖多层面。他表示,双方合作硕果累累,他列举了重要节点:从1985年欧洲专利局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前身--中国专利局签署第一份合作框架协议,到2007年两局从技术合作提升到战略合作高度;从30年前中国专利事业开创初期,欧专局即开始对中国专利审查员培训,到国知局参与建设并在1998年引入欧专局EPOQUE专利检索系统促进审查工作,再到2012年底两局正式启动专利文献中英机器翻译服务,以及2013年两局开始在联合专利分类方面展开合作等等。
  2004年至2007年担任欧专局主席的阿兰·蓬皮杜积极促成并见证了两局战略合作协议的诞生。他向记者讲述起当年的情景:“我在卸任前签署了这项协议。当时国知局负责国际关系的人带着一支万宝龙笔从中国远道而来。这支笔曾属于保罗·布兰德利先生,他在1985年签署了和中国的第一份合作协议。我用同一支笔签署了这份新的协议。”
  全球轮胎科技领导者之一、法国米其林集团的知识产权部主管雅克·博维赫出席了9日的专题研讨会。他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米其林集团20年前就开始在中国市场投资,得益于中欧两局的合作以及中欧专利制度具有许多相似之处,使得其在中国申请专利时并没有感受到不适应:“欧专局和国知局有着长久的合作,使得我们对(在中国和专利有关的)手续很熟悉。中国的(专利)体系运行得很好,中国专利部门的工作有预见性,发展商业的环境很理想。”
  8日,在于里昂举行的庆祝中欧30年专利合作伙伴的新闻发布会上,欧洲专利局局长巴蒂斯泰利强调,中欧尤其是两局在专利领域的密切合作不仅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专利申请人、发明人带来福祉,而且增强了中欧创新动力,促进中欧经济发展的双赢。“从欧专局的层面看,中国以近9%的比重在欧洲专利申请量排名第四,尤其是在数字通信、电脑技术和电信这三个领域。为了让大家感受到中国创新在欧洲的发展速度,我想说的是,4年前,中国在欧洲的专利申请量和法国基本持平,占5%;今天,中国的比例达到9%,差不多翻番了。另一方面,欧洲企业在中国投资增加。中欧经贸增长十分显著。在专利领域,越来越多的欧洲企业在中国申请专利,年增长率为5%。我认为专利不仅仅是在技术和司法领域有用,而且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工具。”
  巴蒂斯泰利表示,中国正经历着深刻的经济变革,由“世界工厂”向“全球研发中心”转变,愈发注重创新,这意味着知识产权在中国的地位与作用日趋重要。中国也已经成为世界上在知识产权和专利领域的一支重要的力量。正如申长雨局长在致辞中所说,中欧两局合作的30年,也是中国的知识产权、专利制度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不断发展的30年。他解释说:“30年来,中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特别是大家所熟知的《中国专利法》,自1985年生效以来已经进行了三次修改,现在正在推进第四次的全面修改;更加入了包括PCT(专利合作条约)等在内的主要知识产权国际公约。30年来,中国的专利数量始终保持快速增长。去年,中国共受理发明专利申请92.8万件,同比增长12.5%,连续四年位居世界第一位。30年来,中国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断增强。近年来,中国涌现出了一批像中兴、华为、大唐电信等专利运用能力和水平较高的市场主体,获得了企业经营上的巨大成功。30年来,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始终高度重视,而且是对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我们确立了司法保护的主导地位,去年底,还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作者:未知,来源:新浪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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