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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IP大热:盘点关于版权的十大事件(2)

发布时间:2016-01-05 15:42商业秘密网

  点评:这样的决定是对歌手的尊重,是对音乐版权的尊重,是对知识产权的尊重,然而, 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以上提供音乐产品或音乐服务内容的企业已达695家,音乐APP多达3.1万个,所以该通知只是一个开端,保护音乐版权任重道远。

  盘点四:网盘禁令--未经授权的作品不得分享

  10月21日,国家版权局正式下达了关于网盘的第一号“禁令”--《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禁令”中进一步明确了网盘服务商在提供网盘服务时应当履行的义务和需要承担的责任,不仅要求网盘服务商要运用各种手段主动屏蔽及移除侵权作品,还要对侵权用户做出一定的处罚,监管不力者将依法进行查处。通过对网盘服务商的“施压”,力争全面禁止网盘中侵权作品的传播。此消息一出,各大网盘服务商人人自危。

  点评:在此次颁发的“网盘禁令”中,虽然更多的是责令服务商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但实际上,原创者在其中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可以看到,在《通知》中有多条涉及“权利人通知、投诉”的内容,除了一些重点监管作品、正在热播热卖的作品之外,其他作品是否属于违法上传的侵权作品,则需要原创者(权利人)主动提供著作权证明作为证据,之后方可向服务商投诉、举报,进行维权。也就是说,绝大部分的版权保护行为仍需要原创者通过“自救”来完成。

  盘点五:“互联网+时代的音乐”这边唱响

  据国际唱片业协会的统计,2014年中国音乐收入排在全球第19位,这个规模与我国第二大世界经济体、网民人数全球第一的地位极不相称,但也意味着互联网音乐所存在的巨大潜能有待释放,中国音乐市场有巨大的增长空间。 与会专家联系“互联网+”的时代特征,探讨如何深入运用互联网的音乐资源整合与价值发掘功能,实现共赢,推动互联网音乐权利人、传播者和使用者等相关各方,共同建设一个“尊重音乐版权、实现音乐价值”的美好的“互联网+”音乐世界。

  点评:知识产权为激励创新提供最基本的法律和制度保障,版权及相关权利非常有利地把各方面利益加以平衡,既保护音乐创作人、唱片制作人和电影制片人的权利,又促进音乐作品的广泛传播。正是得益于版权的保护,音乐的市场价值才可以更好地得以实现。

  盘点六:“剑网2015”专项行动--网络空间净化器在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全国各地共查处行政案件383件,行政罚款450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理59件,涉案金额3845万元,关闭网站113家,进一步净化了我国的网络空间及网络版权环境。

  2015年IP大热:盘点关于版权的十大事件

        点评:剑网行动将加强对音频视频及文学网站、网游动漫网站以及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力度,重点围绕热播影视剧、新近出版的图书、网游动漫、音乐作品、软件等。打击不是目的,目的是促进整个产业健康、长远发展。

  盘点七: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成立

  为加强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版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推动版权产业发展,在国家版权局的倡导和支持下,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联盟10月28日在京成立。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东方雍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台儿庄国家版权贸易基地、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西部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上海)、成都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横琴国际版权交易中心等12家。 建立起新的版权合作机制,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也为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和版权相关机构广泛交流、加强合作、共促版权产业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平台。(作者:李梅梅,来源:中细软集团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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