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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工作亮点

发布时间:2016-03-15 11:05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北京: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北京市工商局通过召开消费环境建设联席会,继续发挥各部门在规范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职责,强化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的共同治理,针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行业、领域,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提出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

  上海:将消费维权联络点工作写入地方法规。在取得消费维权联络点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上海工商部门在《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中,积极建议将维权联络点建设有关内容法制化。修订后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将维权联络点建设开创性地纳入地方性法规,在全国尚属首次。

  江苏:2007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通过8年的实践,江苏已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运行机制,成立了由34个党委政府职能部门组成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全省参加创建的乡镇、街道达1275个,与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参创企业达24.7万户、参创行业近40个。2015年9月,工商总局在江苏召开“全国工商系统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现场会”,组织在全国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浙江:推动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规定具体落地。要求电商平台履行相关信息及时通知经营者义务,二轮送达后仍有无法寄送的,选择网上公告送达。复检申请人、检测机构、工商执法人员三方到现场对样品确认,增加复检申请人的目击试验。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说明抽检概况,形成可参照复制的抽检结果信息公示模板。

  福建:福建省工商局制定了构建“1+N”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综合服务平台的工作方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整合12315、12365、12331投诉举报热线,建立一个指挥中心“统一登记受理、纵横分送、属地处理、应急联动、高效运行”的公众诉求处置平台。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整合4条投诉热线,探索打造“12315”一个号码对外的投诉举报综合服务平台。

  江西:积极建设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江西省工商局在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中发布的消费警示,整合了12315消费投诉举报信息,将企业所有投诉信息进行汇总统计,以列表的方式展示企业有关消费投诉信息的数量、调解成功率,同时可点击投诉数量查看详细的投诉内容。

  湖北:研发“消费维权大数据分析平台”。利用湖北省消费维权大数据,采用任意关键字查询、集中度分析、分析报告模板化等新的数据分析方式,通过多维分析,积极推进从“工作产生数据”到“数据引领工作”的深刻转变。

  重庆:设立商品质量快速检验实验室,指导涪陵区工商分局结合当地工作实际,依托市局配备的快速检验设备和地方政府对消费维权工作的财政支持,创新设立了分局商品质量快速检验实验室,该实验室充分发挥了商品质量快检初判作用。

  四川:建立“诉转案”对接机制,并把“诉转案”作为消费维权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初步形成“在投诉中找案源,在线索中查违法,在查处中维权益”的良好格局,已立案查处各类消费侵权案件2382件,案值1494.26万元,罚没金额1590.22万元。

  云南:建立“12315指挥中心消费维权业务系统”。该系统按国家工商总局数据标准,以信息化网络为支撑,以州市为单位,由云南省工商局统一调控管理,对消费者打来的电话或网络投诉等进行统一监管和分配处理,有效解决了12315电话打不通或没人接的问题。

(作者: 辛 萱,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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