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智库 > 版权保护 > 动态 > 正文

影视作品《何以笙箫默》遭侵权,爱奇艺起诉“江苏(南京)IPTV”

发布时间:2016-03-31 10:03商业秘密网

  因认为“江苏有线(南京地区)IPTV”擅自传播影视作品《何以笙箫默》,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江苏有线(南京地区)IPTV”的运营单位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诉至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著作权的侵害,停止提供《何以笙箫默》的在线播放业务;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50万元;在其运营的“江苏(南京)IPTV”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其依法享有影视作品《何以笙箫默》的独占性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为“江苏有线(南京地区)IPTV”的运营单位,未经其允许,通过信息网络非法向公众提供《何以笙箫默》的在线播放服务。原告认为,《何以笙箫默》系热播影视作品,截止至2016年1月,仅在原告网页平台累计的点播数就已经突破23亿次;被告的侵权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作者:未知,来源:海淀法院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

免费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