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商业秘密 > 法律法规 > 正文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6-04-18 09:03商业秘密网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这是中国国务院部委首部关于“黑名单”管理的部门规章。

  2016年4月1日起,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将受到严厉的信用约束和各政府部门联合惩戒。

(作者:商业秘密,来源:商业秘密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