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私人律师 > 合法权益 > 婚姻继承 > 正文

表姐弟自小亲昵偷领结婚证 表弟起诉要求判无效

发布时间:2016-07-13 14:37商业秘密网手机版

  韶关市一对表姐弟自小就十分亲昵,长大后竟然“相恋”。尽管遭到了双方家人的极力反对,但他们仍偷偷地在“5·20”这一天领了结婚证。结婚之后,表弟近日突然将表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双方婚姻无效。

  据曲江法院介绍,原告陈某(男)与被告罗某(女)是表姐弟关系,即原告的母亲与被告父亲是亲姐弟。作为表姐弟的陈某与罗某,很小的时候就十分要好。正因为他们是亲表姐弟,对于他们平时的一些亲昵动作,双方的家人也没有在意,随着时间的发酵,他们的“爱情”更甚。

  2014年5月20日,即将跨入而立之年的他俩,为表达“我爱你”的决心,背着双方家人特意选择了“5·20”这一天偷偷地到民政局领了结婚证。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陈某与罗某偷偷领结婚证的事被双方的家人发现后遭到极力反对。

  日前,表弟陈某以其母亲与被告罗某的父亲是亲姐弟,原、被告系表姐弟关系,自己和妻子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为由诉至曲江法院,要法院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

  曲江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陈某与罗某的关系,是法律规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情形。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了宣告原告与被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作者:卜瑜,来源:广州日报)
商业秘密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