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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版权局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建版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

发布时间:2016-07-21 08:39商业秘密网

  为进一步加强版权保护,有效化解版权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海市版权局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上海版权纠纷调解工作的新机制,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多种版权纠纷解决方式的相互配合和相互协调,推动建立健全版权纠纷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磋商,上海市版权局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共同建立版权纠纷调解联动机制达成共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向本市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各级法院下发了《关于开展著作权纠纷委托调解工作的意见(试行)》,对上海市法院委托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调解版权纠纷案件的工作原则、范围、阶段、期限和诉调衔接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意见,诉至上海市法院的各类版权纠纷在法院收到起诉状之后、正式立案前或者立案后、开庭审理前或者开庭审理后、法院判决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上海市法院可以将纠纷委托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进行调解,也可邀请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参与法院主持的调解。

  近年来,版权纠纷案件呈激增态势,上海各级法院受理了大量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其中版权纠纷案件占50%以上,仅2009年就达1042件。此次创建的版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是上海市版权局积极落实新闻出版总署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部市合作“合力打造上海版权公共服务平台”,为版权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方面出台的新举;是上海市法院系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在完善版权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新尝试;是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充分发挥专业从事版权纠纷调解服务的优势,公正、便捷、高效地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版权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的新平台。它将为权利人提供更便利的权利救济手段,有助双方当事人及时、迅速、高效地解决版权纠纷,从而推动版权产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作者:未知,来源:上海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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