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智库 > 版权保护 > 动态 > 正文

中央电视台关于2016里约夏季奥运会版权声明

发布时间:2016-08-08 08:09商业秘密网

  第31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2016年8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根据中央电视台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签订的协议,中央电视台拥有本届奥运会中国大陆地区(含澳门)独家全媒体权利。

  任何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台、广播电台、视频网站、手机运营商、IPTV、APPs、OTT等)未经中央电视台书面授权均不得在中国大陆地区(含澳门)范围内通过任何方式使用或转播本届夏季奥运会视音频内容。奥运赛事版权是中央电视台的重要版权资产,中央电视台将联合各方加大维权力度,对未获授权使用奥运赛事的行为坚决依法予以追究。

(作者:未知,来源:中央电视台)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