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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诛仙》状告《青云志》页游侵权:索赔500万元

发布时间:2016-08-25 08:17商业秘密网

  因认为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青云志》网页游戏大量使用《诛仙》小说中的人物设定、场景,侵犯其获得的《诛仙》小说游戏改编权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且利用《诛仙》及其元素进行网络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完美世界(北京)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制作、宣传、运营及授权他人运营侵权网页游戏《青云志》,消除影响,赔偿损失500万元,赔偿合理支出25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完美公司称,原告于2006年从小说作家张戬处获得小说《诛仙》及其元素的游戏独占改编权,自2007年起上线发行了《诛仙》、《梦幻诛仙2》、《诛仙3》等系列游戏,为此支付了巨额授权费。2016年7月28日,华多公司运营的《青云志》网页游戏上线,华多公司未经原告许可,在游戏中擅自大量使用了《诛仙》小说人物、场景,如“张小凡”、“碧瑶”、“陆雪琪”、“田不易”、“小灰”、“苍松道人”、“水麒麟”、“青云派”、“空桑山”等。在华多公司对《青云志》游戏的宣传首页中大版面并配文字说明的形式突出使用并介绍了主角人物“张小凡”、“碧瑶”。在宣传中使用“最大程度还原原著”等宣传语,直接侵犯原告对《诛仙》小说及元素在游戏领域的独占权利。

  完美公司认为,华多公司运营的《青云志》网页游戏大量使用《诛仙》小说中的人物设定、场景,侵犯其获得的《诛仙》小说游戏改编权的独占许可使用权,且利用《诛仙》及其元素进行网络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未知,来源:海淀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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