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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葫芦画瓢”制造注册商标包装盒慈溪一制笔商获刑

发布时间:2016-10-24 14:30商业秘密网

  明知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需要授权,慈溪一制笔商私自找人印制畅销记号笔品牌的包装盒,本来想通过制售假冒商品提升业绩,不想却因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获刑。

  昨天,慈溪法院通报了这一案件。

  慈溪的制笔商小王,在观海卫镇有一家企业,还拥有自己的注册商标。

  因为自家品牌的产品销量欠佳,王某打算假冒观海卫当地某知名制笔厂商的品牌来制售一批记号笔,想借此提升销量增加收益。

  2015年11月,王某先印制一批该知名制笔厂的包装盒,以备订单时所用。为了以假乱真,他联系了在观海卫镇桃园中路从事印刷业务的曾某,在商店买了一盒该知名制笔厂生产的记号笔,把包装盒拿给曾某,让他“依葫芦画瓢”印制。

  曾某当然不是糊涂人,因为之前就接过制笔厂的包装盒印制业务,所以知道王某是要造假。

  但为了赚取加工费,他仍欣然承接了这笔印刷业务。于是,曾某在自己的加工印刷场内,伪造了包装盒的纸片4260张,每张6件,共计25560件。可刚完成印刷工序,正要准备下一道压痕加工,便被慈溪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查获。

  近日,王、曾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事情经过,并表现出了十足的悔意。最终,根据《刑法》、《两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王某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犯了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并和受托代为印刷包装盒的曾某,双双被判有期徒刑半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3千元。

(作者: 邹洪珊 通讯员 魏溪,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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