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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恶意抢注频发

发布时间:2016-11-03 10:13商业秘密网

  今后,恶意抢注商标、侵犯商标专用权、傍名牌搭便车等不诚信行为,都将纳入信用监管。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也表示,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加强商标信用监管,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将商标侵权假冒、违法商标代理行为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健全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以诚实信用为原则,完善确权机制从严从快处理大规模恶意抢注商标案件。

  早在2011年,我国商标注册累计申请量、累计注册量、有效注册商标量就跃居世界第一。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仍然称不上是商标强国。目前我国商标有效注册量有500多万件,位居世界第一位。但各类市场主体平均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仅为10%,也就是说,平均每十个市场主体才拥有一件有效注册商标,而各类企业平均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也仅为40%。

  从近年来的格林豪泰酒店、香奈儿山寨案,再到NBA球星迈克尔·乔丹起诉中国乔丹体育案,国内不乏“精明的”商家们希望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来获取商业上的利益,甚至一些品牌都还没有来得及进入中国市场,便被他们给注册了。但需要强调的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创新、鼓励原创,而不是用它来恶意牟取不当利益。

  众所周知,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产品或服务的标记。尤其名牌商标更是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但对于商品来说,商标首先是一个用来标示和区分的标签,只有当企业创造出成功的产品、提供了高质量的服务,这个商标才具备被社会广泛认可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如果商标拥有者不以创新产品和提供价值为目的,仅仅梦想依靠转让商标实现发财致富,那就从根本上违背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合法权益的初衷。

  现在,国内仍有不少企业热衷于商标抢注“打擦边球”,说到底,还是这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品牌创造力偏弱的表现。要知道,一个国际名牌不单单只是产品本身,其背后还蕴含着丰富的附加值,这恰恰是一些国内企业所不具备的。因此,我国企业想要做大做强,就必须要自主创新,一味模仿抄袭注定是没有出路的。应以国际巨头为榜样、以创新思维为支撑,着眼于拓宽自身的创新思维,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进行自主品牌和知识产权创新。

(作者:未知,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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