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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风破浪》插曲写错作词人 韩寒致歉

发布时间:2017-01-04 08:40商业秘密网

  近日,韩寒[微博]电影《乘风破浪》中使用的歌曲《在雨中》被词曲作者刘家昌指出侵权,并且标错作词人,对此韩寒回应称,版权同事通过华纳确认了词曲使用版权的授权,刘家昌随后表示华纳与自己无关。韩寒回应并更正致歉,称《在雨中》的词曲作者均为刘家昌先生。

  12月28日,韩寒发微博表示“新片《乘风破浪》的定档预告片插曲,是1985年刘家昌作曲,郑国江作词的《在雨中》。”微博发出后,歌曲作词人刘家昌于12月29日在个人微博向韩寒喊话,要求给个回复。写道:“您是国内知名作家,用我的歌是我的荣幸,在我微博回忆录第一集我就提到中国不尊重版权,用做公益,我不讲话,商业用途起码要打声招呼,我的粉丝发来您的广告,唱的《在雨中》词、曲都是我写的,您非但不打招呼,还将我的歌词挂了别人的名字,您写的书我挂了别人的名字来卖,您会如何处理,请回复。”

  12月29日晚韩寒在刘家昌喊话的微博下道歉称“您好刘家昌老师,看到了您的微博,首先非常感谢您的创作,带给我们这么好的作品。刚才我向我们负责词曲版权的同事再次确认了一下,我们的确是通过华纳确认了词曲使用版权的授权,应该是沟通上的误会,我们会继续跟进沟通,并在第一时间反馈给您。”而后又发微博更正信息称:“这首《在雨中》的词曲作者均为刘家昌先生。在此也希望百度百科与虾米音乐等软件可以更正一下这个信息错误。再次向刘家昌先生与各位网友致歉。”

  随后刘家昌在评论区又表示,“我写《在雨中》這首歌,台湾华纳还没成立,华纳是我这一生见过最无耻的唱片公司,我跟他们交过手,一群奴才伺候洋人,他们跟我无关,版权是我的,送给您用,不收费。  “  网友纷纷表示看不懂这出戏。

  新浪娱乐向华纳求证,暂时没有回应。

 

(作者:未知,来源: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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