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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版权引纠纷,优酷将迅雷、百度告上了法庭

发布时间:2017-04-10 08:16商业秘密网

  

  据报道,4月5日,因优酷认为《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网络传播权遭迅雷、百度云盘侵犯,故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200万元。

  一、 视频网站版权纠纷屡见不鲜,不止有优酷、百度和迅雷!

  众所周知,过去几年视频网站盈利困难,版权成本节节攀高,因而复制侵权视频成为许多中小型网站谋利的捷径。虽然视频行业一直被盗版和传播涉黄信息问题缠身,但盗版和盗链似乎成为很多中小型网站求生谋利的不二法宝。

  面对这种情况,作为内容和版权所有方的大型视频网站,逐渐化身“版权斗士”,注重保护自身的利益不被他人侵犯,并且有些网站一旦产生版权纠纷,通常都会采取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诉讼。

  例如:2007年7月,拥有《疯狂的石头》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新传在线(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国内最大的播客(视频分享)网站“土豆网”告上法庭,并索赔15万元人民币,理由是“土豆网”的会员非法上传了《疯狂的石头》,供网友免费观看,成为国内视频网站版权纠纷第一案。

  从此,国内视频网站维权案开始粉墨登场。

  2009年9月,搜狐董事局主席张朝阳就联合优朋普乐、激动网等公司创建“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向优酷网、土豆网、迅雷等网站发起诉讼。

  2013年11月13日,优酷土豆集团、搜狐视频、腾讯视频联合光线传媒、乐视影业等发布“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宣言”,表示将联合对抗百度、快播等日益严重的网络视频盗版和盗链行为,起诉百度涉及盗链、盗播移动视频版权的影视作品逾万部,索赔3亿元。

  2015年3月,爱奇艺以侵害《何以笙箫默》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江苏有线(南京地区)IPTV”的运营单位诉至法院。

  2015年7月,优酷土豆起诉爱奇艺和PPS盗播侵权30起,索赔1570万元。

  2016年2月,爱奇艺和乐视互诉对方盗播侵权。爱奇艺称其拥有电视剧《盗墓笔记》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乐视称其拥有电视剧《芈月传》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

  2016年2月,乐视起诉百度,称百度视频APP未经许可,在向用户提供视频网络点播服务时,仅抓取乐视网视频的播放窗口,屏蔽了乐视网的视频网页界面,使公众混淆乐视网和百度视频的视频来源。最终,百度视频的案件后续通过业务合作方式进行了解决。

  2016年5月底,爱奇艺因为盗链、屏蔽广告等原因将乐视视频告上法院,申请赔偿200万元。

  2016年6月,乐视再次遭遇优酷的起诉,并被索赔600万元。而后,乐视反过来将爱奇艺、优酷告上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各100万元。

  由此可见,各大视频网站之间的内容纠纷屡见不鲜。虽然这类诉讼案件获胜率较高,但视频网站侵权行为并未就此停下步伐,同时版权问题的争论甚至上诉也一直未停,仍有不少关于视频网站是否涉嫌侵权的纠纷发生。

  二、 视频行业“马太效应”凸现,各大视频网站争夺战犹如诸侯争霸!

  各大平台对视频网站“后竞争时代”的共识是,用户付费是这一阶段竞争的关键所在。

  影视项目的独播权是视频网站争得头破血流的一块肥肉,但随着视频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视频网站花费在视频版权上的费用可谓水涨船高,版权成本之高足以让人咋舌。

  许多大剧网络售价逼近千万,令许多一线卫视不得不“败下阵”,但仍有许多视频网站前仆后继,例如《如懿传》单集900万的网络售价,而电视版权仅为每家各300万,仅为网络版权的三分之一。

  不仅有《如懿传》 如此天价,许多传出网络版权单集超500万元的大剧并不在少数,例如《琅琊榜2》单集800万元、《择天记》单集750万元、《军师联盟》单集600万元,为各大卫视对电视剧的投入成本数倍,这些天价数字令人吃惊。(作者:周志婧,来源: 钛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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