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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被侵权获赔千万 第一发明人却分文未得(2)

发布时间:2018-10-26 11:26商业秘密网

之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三星和惠州三星等3家公司,针对伊时代公司的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4年6月,该专利被宣告无效。伊时代不服,提起专利行政诉讼。2016年6月,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了专利无效决定。

2016年11月,福州市中院判决伊时代状告三星专利侵权一审胜诉,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被判决停止生产、销售四款侵权手机,并赔偿伊时代1000万元。

“要不是朋友把这条新闻转给我,我压根儿不知道此事,更别说从中分到赔偿款了。”除了在新闻中获悉这项专利的进展,林祖毅还意外发现,《发明专利说明书》上的内容与他最初的设想并不一致。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从这份公开的说明书上看到,伊时代公司是该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第一发明人为林祖毅,发明人中排名第二的“许元进”经证实,系伊时代公司总裁。

“这项专利明明是我发明的,怎么专利权人却变成了公司?”林祖毅经过了解才知道,专利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但只有专利权人才是享有专利权的主体。他找到公司希望对方给个说法,却被告知这项专利与他无关。无奈之下,他将伊时代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认定发明专利权归自己所有。

谁才是真正的发明人?

林祖毅告诉记者,其实在到公司实习之前,他就对触屏手机的解锁方式有自己的思考。在2008年那会儿,市面上的触屏手机并不多见,触屏密码的设计也有签字、画三角形、几何图形等操作,但都比较繁琐。“能不能只用一根手指操作一下,就把密码设置好?”

经过思考和设计,林祖毅提出了“手势解锁”方案,在这个方案中,除了现在使用最为广泛的3×3“九宫格”的解锁方案,还包括5×5、7×7、N×N方案。(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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