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智库 > 商业秘密保护 > 典型案例 > 正文

最高院公布2008-2018年中国法院反垄断民事诉讼10大案件之一

发布时间:2018-11-27 16:38商业秘密网

吴小秦诉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再审案[最高人民法院(2016)最高法民再98号民事判决]

案情摘要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公司)是经陕西省政府批准,陕西境内唯一合法经营有线电视传输业务的经营者和唯一电视节目集中播控者。2012年5月10日,吴小秦前往广电公司缴纳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时获悉,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每月最低标准由25元上调至30元。吴小秦缴纳了2012年5月10日至8月9日的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90元。广电公司向吴小秦出具的收费专用发票载明: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75元及数字电视节目费15元。

之后,吴小秦通过广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广电公司节目升级增加了不同的收费节目,有不同的套餐,其中最低套餐基本收视费每年360元,用户每次最少应缴纳3个月费用。之后,吴小秦获悉数字电视节目应由用户自由选择,自愿订购。

(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