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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警方破获重金策反的“商业间谍”带商业秘密投奔竞争对手案

发布时间:2019-08-14 13:57商业秘密网

  原标题:商战版《潜伏》在青岛上演  即墨警方成功侦办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由于核心技术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青岛市即墨区一家高科技企业的产品畅销全国。几年前,这家企业突然发现市场上出现大量生产工艺几乎相同、质量高度接近的产品。企业判断,作为商业秘密的核心技术可能泄露。今年5月初,记者从即墨公安分局了解到,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联合蓝村派出所成功侦办了青岛首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揪出了内外勾连的“商业间谍”,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报警  核心技术疑似泄露造成损失

  2017年3月,即墨公安分局接到当地一家科技企业报案称,商业秘密疑似泄露。经侦大队和蓝村派出所民警调查后发现,这家企业专门生产高科技金属材料,核心技术获得国家专利并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产品在国内十分畅销。但2016年开始,企业工作人员发现,浙江一家企业也推出同类产品,和他们在国内市场产生竞争。

  工作人员研究竞争对手的同类产品后发现,产品不仅质量优良,而且生产工艺和他们高度接近。工作人员怀疑,对方非法获取了企业的核心技术,给他们的经营造成损失。民警会商后认为,核心技术作为科技企业的商业秘密,一旦泄露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民警判断,这可能是一起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究竟谁是泄密者?民警展开了侦查。民警通过调查发现,2016年以来,这家科技企业陆续有10多名员工离职,部分前员工的新东家,就是浙江的这家竞争对手。民警判断,泄密者应该就在这些前员工当中。民警经过摸排,很快有了发现。

  立案  奔赴多地确认为侵犯商业秘密案

  经侦大队民警发现,这家企业的前员工杨某是即墨当地人,前不久刚娶了一名即墨女子为妻,还在即墨购置了房产。2016年,杨某暂别即墨的家庭和房产,去了浙江这家企业工作。民警觉得杨某行为反常,多次联系他,希望他配合调查。与此同时,另一路民警开始了紧密的前期工作。根据我国《刑法》,侵犯商业秘密罪,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前,还必须完成两个关键工作——确定被侵犯的核心技术属于商业秘密,以及侵犯的行为给作为权利人的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经侦大队民警在即墨这家企业取证后先赶赴重庆,找到了一家具有鉴定资质,并且在全国有权威的鉴定机构。经过鉴定,这家企业的核心技术具有非公知性和价值性,企业也采取了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取得鉴定报告书后,民警又马不停蹄地奔赴北京,找到一家专门评估知识产权的价格鉴定中心,最终落实这家企业的损失超过4000万元。两项关键工作完成后,即墨警方正式立案侦查。

  调查  潜伏企业的“商业间谍”落网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民警的多次规劝下,杨某决定自首,到案后,如实交代了事件的经过。杨某在即墨这家企业的流水线当工人时,工友马某辞职去了浙江这家企业。2016年,杨某也去了浙江。不久后,在浙江这家企业的技术副总赵某授意下,马某向杨某提出,希望他回即墨老东家再“挖”几个研发团队的技术人才来浙江,当然,最好能把老东家的生产工艺一起带来,待遇、回报都好商量。

  杨某想起了老东家的技术研发人员金某,和他取得了联系。2016年5月,金某经不住对方开出的巨额诱惑,很快被拉下水:金某没有立刻从单位辞职,在2016年5月到8月之间,利用工作之便获取了生产设备的图纸和其他大量资料。2016年8月,金某声称家人身体不好从原单位辞职,投奔浙江这家企业。(作者:刘卓毅,来源:青岛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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