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商业秘密 > 保护行动 > 正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南京中院判处一件侵犯技术秘密赔偿9600万元案(8)

发布时间:2021-04-13 09:33商业秘密网
  夏道虎:长期以来,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低是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问题。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专门增设了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此前的商标法也有相关规定。江苏法院顺应时代需求、群众呼声,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近三年来,在133件知识产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显著提高了侵权人的违法成本,有效发挥该制度阻遏侵权、充分补偿、激励创新的制度效能。

  夏道虎:对正在进行或者即将发生的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给权利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对这类案件,江苏法院积极受理、及时下发禁令,并对违反禁令者实施高额罚款。在“小黄人”著作权纠纷案中,支持权利人申请立即停止侵权的诉中禁令,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带有“小黄人”卡通形象的侵权产品。

  夏道虎:此外,我们还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制裁力度,在公安部挂牌督办的侵犯《流浪地球》等数百部春节档电影著作权的“2·15”犯罪集团案中,对被告人依法就高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300余万元,严厉打击了有组织、有分工、链条式、产业化制售盗版电影的侵权行为,充分发挥了刑事惩罚的威慑作用,有效遏制侵权行为再次发生。我们还审结童话大王郑渊洁实名举报、中宣部等四部门挂牌督办的特大制售盗版出版物案,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智力成果、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信心和决心。

  (作者:未知,来源:中国法院网)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