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公安破获制造、销售假酒案 查获假酒140余箱
近日,周至县公安局通过深挖细查、连续奋战,成功打掉一条横跨周至、乾县、凤翔制售假冒伪劣白酒产品的犯罪链条,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4人,查获各类假酒共计140余箱,散装白酒9桶(450余斤),西凤系列白酒空酒瓶、包装盒、纸箱、导流管、灌装酒用器皿等工具若干。
8月31日,周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群众举报称,自己在县城某烟酒店购买的西凤酒疑似为假冒伪劣产品,请求民警核查处置。接报后,治安大队民警快速反应,立即对群众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发现其购买的西凤酒确实有质量问题,便立即前往该烟酒店进行搜查。
在该烟酒店内,民警共查获各类西凤酒560瓶,经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鉴定,该560瓶西凤酒均属假冒产品,民警将该店老板王某1(男,53岁,陕西周至人)抓获,据犯罪嫌疑人王某1交代,从2022年11月至今年8月期间,自己在安某1(男,40岁,陕西周至人)处分批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西凤系列白酒共计90余箱,并在店内进行转卖。
民警根据王某1提供的线索,民警判定该烟酒店背后存在一个制售假冒伪劣假酒的团伙,经过深入分析研判,连续踩点摸排,沿线追踪,先后将代销假酒的犯罪嫌疑人安某1和王某2(女)分别在周至和咸阳市乾县抓获,并缴获西凤系列白酒共60瓶,经鉴定,全部为假冒伪劣产品。
本着“彻查渠道、端掉窝点、斩断链条”的原则,办案民警连续奋战,对该案件进行深入彻查,并对货源进行溯源。
经突击审讯,王某2交代其代销的假酒均来自宝鸡市凤翔县安某2处,正好今晚安某2要过来送酒,得知此消息后,民警便在王某2家附近进行蹲守,6日凌晨时分,安某2驾车前来送货,民警一举将其抓获,在车上查获假酒120瓶。
安某2供述称,这些假酒都是自己在家灌装然后重新封装的,办案民警立即前往凤翔县安某2家中,现场查获散装白酒9桶(每桶50斤),西凤系列白酒空酒瓶、包装盒、纸箱、导流管、灌装酒用器皿等工具若干。
至此,一条从生产到销售假冒伪劣白酒的链条被打掉,在这个链条中,安某2从他人处收购西凤酒酒瓶、瓶盖、包装盒等材料,再将低价购买的散酒灌装入瓶中,重新封装,以每箱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售给王某2,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再通过层层加价的方式依次卖给安某1、王某1,最后来到消费者手中。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安某2、王某2、安某1、王某1对其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4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周至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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