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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发布

发布时间:2015-05-10 18:53商业秘密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在新形势下继续发挥经济特区改革开放的引领作用,推动深圳市实现科学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配套改革的总体要求

  综合配套改革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窗口\"、\"试验田\"、\"排头兵\"和示范区作用,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勇于自主创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争当科学发展的示范区、改革开放的先行区、自主创新的领先区、现代产业的集聚区、粤港澳合作的先导区、法治建设的模范区,强化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地位,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

  综合配套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过去已进行的改革要继续深化,当前中央已作出部署的改革要率先推进,符合未来发展方向的改革要积极探索。按照国家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做到\"四个先行先试\":一是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二是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三是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四是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事项先行先试。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在全国率先形成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新鲜经验。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率先建成公共服务型政府

  基本思路: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实现行政运行机制和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转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改革重点:

  (一)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体制。按照职能有机统一的原则,优化政务流程,整合政府机构,完善大部门管理体制,实现政府职能、机构与人员的合理配置。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实现决策相对集中,执行专业高效,监督有力到位。

  (二)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探索建设法治政府的有效途径,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加强程序设计和程序保证,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权的实施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政府责任体系,建立行政问责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进一步健全政府决策的公开征询机制,拓宽民意渠道,坚持民主决策,切实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探索城市行政区划及管理体制改革。适当调整行政区划,推进精简行政层级改革试点,缩短管理链条,提高行政效率,实现一级政府三级管理,创新现代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创新公务员管理制度。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建立健全公务员职位说明书制度,对公务员中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用制。探索实行公务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深化公安专业化改革,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规范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标准和方式,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新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开展事业单位法定机构改革试点。

  三、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率先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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