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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深圳市2009年十大知识产权事件

发布时间:2015-05-10 18:54商业秘密网
    在26日举行的深圳市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为推动深圳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展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最新成绩,促进社会各界关注、关心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深圳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组成单位,评选和发布了“深圳市2009年十大知识产权事件”。以下是这十大事件的说明和专家点评。

  ◆◆ 事件之一 》》》

  深圳市在大部制改革中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实现大统一

  2009年7月31日,深圳市启动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加强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充分发挥整合优势,有力保护知识产权,成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划入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整后,知识产权管理由目前的工商、知识产权两个部门负责减为市场监管一个部门负责,率先在全国实现知识产权管理的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

  点评:机构改革后,有利于推进专利、商标、版权、标准和商业秘密的高层次融合,有利于实现专利技术与标准的捆绑,从而增强我国技术在未来国际产业标准中的发言权。同时,机构改革极大地方便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实现了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职能的转变。

  ◆◆ 事件之二 》》》

  深圳市率先开展知识产权研究员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省试点工作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的有关批复,2009年深圳市率先开展知识产权研究员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全省试点工作。广东省首次将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纳入专业技术资格体系,分为:初级资格(知识产权实习研究员)、中级资格(知识产权助理研究员)、高级资格(知识产权副研究员)。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2009年,深圳市完成首次知识产权研究员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共有93人通过评审。其中,16人获知识产权副研究员职称。

  点评:深圳知识产权职称评审设定为研究员系列,此举为全国首创。知识产权研究员系列评审侧重于培养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研究型和综合型人才。深圳开展这一评审工作,将极大地调动深圳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激励了知识产权人才成长,对促进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为今后全省乃至全国开展知识产权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做出有益的探索。

   

  ◆◆ 事件之三 》》》

  我市检察机关关于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法律的立法建议成为全国“两会”议案、提案

  在2009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市检察院组成专题调研小组,多次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提出对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进行修改的立法建议,主要内容有三项:一是降低侵犯商业秘密罪入罪门槛;二是增设过失泄露商业秘密罪;三是提高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法定刑。全国“两会”期间,该立法建议作为正式议案、提案提交大会,并经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大会主席团批准提交审议,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人民日报(内参)》专门介绍和新华社专文上报后,引起周永康同志高度关注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调研。为落实这一批示,市检察院就当前商业秘密保护的成效、存在问题、加强商业秘密保护需采取的对策、如何修改完善法律规定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上报中央政法委。为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点评:商业秘密是企业生存之本,是知识产权中的核心。当前,由于立法的滞后,导致大量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得不到有效惩处,挫伤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该立法建议试图从立法层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对于从根本上打击和遏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激发企业创新动力,推动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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