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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手术台前先办一个公证,赞!

发布时间:2015-05-18 14:55商业秘密网
希望您将“商业秘密网”推荐给您的好友,在“商业秘密网”右上角点击“会员注册”。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商业秘密 湖州一家医院办了180多个诊疗公证,至今“零纠纷”   本报讯9月20日下午,在湖州市中心医院做手术的何月霞在家属的陪伴下出院了。今年60多岁的她刚刚做了胰十二脂肠联合切除手术。有意思的是,在手术前,何阿姨和家属会同医院请当地公证处为这起手术做了公证。

  何阿姨是湖州市吴兴区人。今年年初,她到湖州市中心医院就诊时被查出患有胰腺恶性肿瘤。专家会诊后认为何阿姨需要做手术。但因为她年龄较大,还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病史,手术中及手术后都有可能会出现意外情况。因此,何阿姨和家属对是否要动手术犹豫不决。

  “如果对医院的医疗行为不放心,担心一旦有问题而产生纠纷,我们可以选择诊疗公证的办法,把手术风险、双方的责任都明确下来。”医院向何阿姨的家属建议。

  9月2日,双方邀请湖州市南太湖公证处公证员,就此次手术的医疗风险告知等有关问题进行了公证。期间,何月霞的家属与医院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和《麻醉知情同意书》。

  “以前,总担心医院在手术前没有完全告诉我们手术后可能导致的风险。现在有了公证,这些问题都清楚了。以后万一出什么状况,我们也据可查。”拿到公证书后,何阿姨的家属说。

  近年来,医疗纠纷已成为影响医患关系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从2007年开始,湖州市中心医院探索对危重疑难的手术病人进行诊疗公证制度,以减少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湖州市中心医院副院长顾掌生介绍说,公证的内容包括救治方式和手术后可能导致的风险等。据了解,从2007年以来,该院已进行诊疗公证180余人次,这中间至今未发生一起医疗纠纷。

  湖州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湖州市中心医院在做好医院服务质量的同时,通过对诊疗进行公证的办法,既充分保障了患者的知情权,又规范了医生的诊疗行为,增进了医院和患者之间的沟通。   浙江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处长杜归真认为,公证机构介入医院诊疗过程中的风险告知等有关重要环节,是一种有效的探索和尝试。公证作为一种预防纠纷的制度,对促进医务人员更好地执行医疗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减少医疗纠纷,具有积极的意义。 来源:浙江法制报(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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