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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迈向商业化

发布时间:2015-05-18 14:55商业秘密网

 一直悬而未决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价格终于尘埃落地。今天,记者从省能源局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已出台通知,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的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今后将按项目核准期限分别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和每千瓦时1元(含税),这或许就意味着国内光伏发电商业化时代的开启。

  据了解,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发改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省能源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陈哲艮教授告诉记者,在发达国家中,上网电价政策的推出通常是当地光伏应用市场正式启动乃至蓬勃发展的标志。

  “对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来说,全国光伏上网的标杆基础电价明确的最大好处在于,我们制定地方性政策时有了依据和基础。” 浙江省能源局电力和新能源处处长金敬撑说。据悉,目前浙江已建成光伏发电项目31兆瓦,在建和准备建的光伏项目合计超过180兆瓦。

  “以前我们做不做项目,关键要看是否能拿到国家补贴。现在即便没有补贴,我们也能通过明确的上网基准电价来核算成本和利润。”浙江公元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苏乘风认为,统一标杆电价的出台,意味着今后企业可以按照商业化的操作模式去判断某个项目是否可行。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的技术副总裁郑志东表示,今后会根据这个规定进行核算,决定在各地的光伏项目投资。

  但这个标杆电价在一些省内企业看来仍缺乏吸引力。“我们省里的结算价格,以前是在国家进行补贴后的。但现在全国统一的标杆电价,却是不再拿国家补贴的价格。相比之下有较大落差。”苏乘风认为,如果光凭每千瓦时1.15元的价格,在浙江推行大面积的光伏应用行不通。

  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杨立友虽然也认为这一上网电价对于浙江来说偏低,“但是这个价格对于日照时间长达3000小时的西藏、新疆、内蒙古等地来说,却很有吸引力。”杨立友告诉记者,上网电价的统一,让项目所在地的日照时间成为是否盈利的关键。所以,未来日照时间充分的西部地区,将被进军光伏应用行业的各路资本包围。

  据了解,浙江的补贴价暂不会改变。金敬撑表示,接下来在起草我省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时,会充分考虑各种成本因素。同时,在地方性政策未出台以前,原来的补贴政策依然适用。到目前为止,我省的光伏发电项目90%都列入了光伏发电的示范项目。此外,国家发改委今后将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对基础标杆电价适时调整。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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