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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载体管理保密须知(4)

发布时间:2015-05-10 17:22商业秘密网
相关链接: 2004年,某涉密单位一干部下班后不按要求将涉密笔记本电脑锁进保密柜,而是随便放在办公桌上,夜里,笔记本被偷,造成泄密。  
  23、涉密载体立卷归档有哪些保密要求?  涉密载体立卷归档时,应对其密级和保密期限重新进行鉴定。属于本机关、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符合解密、降密或变更保密期限条件的,应当按保密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解密、降密或变更保密期限后再归档保存。不属于本机关、单位产生的涉密载体,归档前是否进行密级变更和解密,由涉密载体产生机关、单位决定,涉密载体保存机关、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密级和保密期限。 涉密载体在立卷归档时经过鉴定仍然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在档案卷宗适当位置做出与卷内涉密载体相同的密级标志。卷内有多份涉密载体的,按其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 24、汇编、摘抄涉密载体有哪些保密要求?    (1)汇编、摘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    (2)经批准汇编的秘密文件、资料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与原件一致。    (3)秘密文件、资料汇编本,应当按所汇编秘密文件、资料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密级标志和进行保密管理。 (4)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的笔记本和其他形式的涉密载体,要做出与原件一致的国家秘密标志和进行同样措施的保密管理。 25、国家涉密载体销毁有哪些保密要求?    (1)设立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待销毁的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    (2)拟销毁的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存放在符合安全保密要求的专门场所;    (3)建立本单位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规范国家秘密载体销毁管理工作;    (4)对需要销毁的国家秘密载体,认真履行清点、登记手续,报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分类封装;    (5)需要销毁的国家秘密载体送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承销单位销毁,并派专人运送和现场监销;    (6)确因工作需要自行销毁少量国家秘密载体时,应使用符合国家保密要求的销毁设备和方法;    (7)禁止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禁止非法捐赠或者转送国家秘密载体;禁止将国家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禁止将国家秘密载体送销毁工作机构或者指定的承销单位以外产单位销毁。 26、个人能保存和销毁涉密载体吗?     涉密载体不属于私人物品,不能由个人私自保存和处理。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由个人暂时使用的涉密载体,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交还机关、单位保密室保存。 工作人员调离原工作单位,或因离休、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应将个人使用和管理的涉密载体全部清理退还原工作单位。 参加涉密会议领取的涉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会后应交机关、单位保密保管,个人不得私自持有。 个人不能私自销毁涉密载体。 27、涉密载体为什么不能随意交他人保管和处理? 使用、处理和保管涉密载体有严格的保密规定。使用和管理涉密载体,只能是工作需要和职权范围内的行为。随意将涉密载体交他人特别是不属于知悉范围内的人员保管和处理,是擅自扩大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会导致涉密载体失去有效控制而造成泄密。            (作者:,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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