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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统一 区域优惠转向产业优惠

发布时间:2015-05-18 14:56商业秘密网点击率:

李有军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近日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这个被认为是中国经济体制走向成熟、规范的标志之一的制度创新,将给中国的内、外资企业带来什么呢?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学者。 有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中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是按内、外资企业分别立法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外资企业所得税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为改革开放、吸引外资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06年8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资企业57.9万户,实际使用外资6596亿美元。2005年,外资企业销售收入达77024亿元,缴纳各类税款6391亿元。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的结束,继续采取内、外资企业不同税收政策,必将影响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表示,现行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差异大,企业要求统一税收待遇、公平竞争的呼声较高。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较大漏洞,扭曲了企业经营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现行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实施10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针对新情况及时修订。 有关专家指出,草案统一企业所得税、降低法定税率、调整优惠政策,有利于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推动中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在国内资金比较充足、外贸出口稳步增长的情况下,还可以积极引导外资投资方向,提高中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国家财政能承受因调整而减少的税收 现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同时,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企业分别实行27%、18%的二档照顾税率等。 草案将新税率确定为25%,比目前法定税率下降8个百分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照顾性税率。 “草案规定的25%的税率,在国际上是适中偏下的水平。”财税专家如此评价。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机构的数据显示,世界159个国家和地区企业所得税税率算术平均值为28.64%,25%的税率排在110位左右。 有专家测算后指出,由于法定税率降低,统一并完善了税收优惠政策,统一并扩大了税前扣除标准,因此,企业的实际税负总体上是下降的。 企业所得税是中国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种。2005年全国企业所得税收入达5510.7亿元,占当年全国税收收入的17.85%。有专家估计,由于法定税率的降低,中国企业所得税年收入有可能减少。 财政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国经济正处于快速增长阶段,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企业所得税收入也在不断增加。企业所得税因降低税率而减收,是国家财政能够承受的。 从区域优惠为主转向产业优惠为主 草案对现行优惠政策进行了整合,从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向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建立新的税收优惠体制。 根据草案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优惠税率扩大到全国范围;将环保、节水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扩大到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新增了对创业投资机构、非营利公益组织等机构的优惠政策。 草案保留了对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对农林牧渔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草案还用特定的就业人员工资加计扣除政策,替代现行劳动服务企业直接减免税政策;用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政策,替代现行福利企业直接减免税政策;用减计综合利用资源经营收入,替代现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直接减免税政策。 实行过渡措施,缓解部分企业增税影响 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为缓解对部分企业增加税负的影响,对原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企业将实行过渡措施。 草案规定,原享受15%和24%低税率优惠的企业,在新税法实施后5年内可享受低税率过渡照顾,逐步过渡到新税法的法定税率;原享受定期优惠的企业,一律从新税法实施年度起,按原税法规定的优惠标准和年限开始计算免税期,享受尚未期满或尚未享受的优惠。 草案还规定,享受优惠过渡照顾的老企业,可以选择按新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执行,但不得重复享受。考虑到过渡措施政策性强、情况复杂,草案规定,上述过渡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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