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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建设及律师专业服务

发布时间:2015-05-10 17:34商业秘密网

   

    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建设及律师专业服务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根据企业实际收费。

    1、实施《中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标准与方法;

    2、安装“商业秘密网”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专用保密软件——DLP数据泄露防护系统(包括文档加密管理系统、U盘管理系统、外设管理系统等,经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商用密码管理局批准、认证);

    3、《中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商业秘密网”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专用保密软件的培训、指导、监督、运行。

    全国热线:0574—81539000 

    二、背景:
    
    当前,同行业竞争非常激烈,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十大“毒瘤”已经成为企业家的心病,威胁着企业的发展,威胁着企业的生命!

    针对企业人才跳槽泄密、技术秘密泄露、外贸飞单、经营信息泄露等严重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现状,我们为您的企业量身定作,进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建设,将《中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许可企业进行使用,帮助您的企业建立、完善一套商业秘密保护系统,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向侵权人索赔,有效地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权益。

    三、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十大“毒瘤”
    (一)“毒瘤”之一:内鬼窃密
    一是同行业竞争对手为了时刻掌握企业的核心商业秘密,采取利诱、贿赂、借款、合作等不正当手段给企业内部职员、甚至高管更多利益诱惑,通过“内鬼”泄露方式获取商业秘密,增强竞争优势。
    二是企业内部职员、甚至高管认为出现职务无法升迁、收入偏低、心情不畅、发生矛盾等情形,故意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企业的同行业竞争对手。
    三是同行业竞争对手派人打入企业内部,从事临时性工作,利用所见所闻和接触商业秘密的机会,刺探一定范围的商业秘密;四是以商人、专家身份为掩护,以技术交流、贸易合作、巨额投资为方式,派遣情报人员到企业窃取商业秘密。
    (二)“毒瘤”之二:技术泄密
    一是“星期天工程师”业余兼职,泄露企业的技术攻关难点、核心技术图纸、技术数据、工艺决窍等,被竞争对手高薪聘用或有偿高额获取。
    二是以委派人员的技术专长吸引企业,而被企业聘用,从事某专业工作,通过长期的努力,取得深信、任用,乃至重用,挖取核心的技术秘密或进行有计划的、系统地破坏,给企业以沉重的、甚至毁灭性的打击。
    三是采取技术合作,借机窃取技术秘密。
    (三)“毒瘤”之三:外贸飞单
    窃取外贸客户名单、泄露外贸加工信息、转移外贸客户订单、利用外贸资源自营等。
    (四)“毒瘤”之四:客户被窃
    抓住企业没有采取商业秘密保护措施或“有名无实”的有利时机,利用企业职员的利益心理、虚荣心理、自满心理、松懈心理、反叛心理,隐瞒身份,获取企业的外贸客户名单、技术图纸复印件、试制成功的产品模型复制品、半成品、电脑软件、设备照片、经营计划、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甚至高价购买。(作者:,来源:)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