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被盗用 索赔4200万元
广州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将广州正大万客隆(佳景)有限公司(下称“万客隆”)告上法庭,并索赔 4200万元。 3月1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宗引起全国商界强烈关注的商业秘密被窃案。 19 9 7年 8月,受雇于“好又多”并任职资讯部副课长的李建新,在明知公司对资讯部有“不准泄露或透露公司内部任何商业机密信息、不准私自使用FTP上传或下载信息”等项电脑操作明文规定的情况下,于当年8月擅自从公司电脑中心服务器将公可的供货商名址、商品购销价格、公司经营业绩及会员客户通讯录等资料下载列自己使用的终端机里,秘密复制软盘,然后分别以8万元、 10万元的价格向广东告之岛天资百货公司和“万客隆”两商业机构兜售。“万客隆”与李两次洽商并查看部分资料打印样本后,购买了李建新提供的“好又多”商业资料,并安装到公河的电脑主机上。 同年9月,“好又多”因经营业绩大幅下跌进行调查,发觉是因公司商业秘密外泄所致,且怀疑是李所为。于是便设计将李人赃并获,扭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李的供述,从“万客隆”查获“好又多”公司自开业至1997年8月12日为止的供货商名址、商品购销价格、公司经营业绩及商场会员客户通讯录等电脑存储资料。随后,天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李被天河区人民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鉴于经济损失重大,“好又多”近日将“万客隆”告上法庭一。“好又多”诉称,“万容隆”作为与“好又多”同类的大型仓储式商场经营者,却与原告资讯部副课长李建新相勾结,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好又多”的商业秘密,并加以使用,致使其客户流失严重,经营业绩大幅度下跌。据广东恰合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已造成经济损失4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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