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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2)

发布时间:2015-05-12 10:43商业秘密网

  期间,台州市市场监管局于去年12月联合温岭市政府召开商标权质押贷款工作研讨会,邀请国家商标局和国内业界权威专家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和研讨;今年1月,联合金融办、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等专门举办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法律知识培训会;4月9日,浙江省农村信用联社在临海市农商银行召开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座谈会,各方对可能涉及风险把控、评估费用、贷款合同备案手续简化、争取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等交流,并如何实质性开展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作了部署。与此同时,该局就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并出台了《推进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23条》。

  “商标内涵不仅是标志,也代表企业品牌价值。国外公司财务报表都会体现无形资产价值,在国内这个长期被忽视。”台州市市场监管局纪委书记刘丰说,因为商标重要性,才能有“变现”可能。“质押商标贷款,就是拿企业未来盈利能力换取现金流。台州企业许多是直接面向消费者,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尤为重要。台州企业要把品牌保护转化品牌资产管理,逐步开发品牌的价值。以后,商标权质押贷款状况将逐步会得到改变。”

  二十三条,出质人贷款人等更加明确翻阅《指导意见》,导报记者发现,23条意见主要包含商标权质押贷款条件、程序和工作要求、相关部门义务和责任、其他明确事项等四个方面内容。

  商标权质押贷款出质人和贷款人等均将明确。譬如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主体是指依法登记设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贷款主体是指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质押客体是指借款人本人或他人合法拥有、依法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为鼓励支持贷款主体开展质押贷款工作,指导意见还提出政府将对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贷款人给予一定额度风险补偿,补偿标准为利息10%,补偿总额按贷款人实际发放贷的户数计算,每户每年不超过30万元。

  “届时,相关借款人、贷款人及行业主管部门等义务和责任也将明确。”刘丰说,接下来,有关部门将建立健全商标专用权质押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共同推动此项工作开展。目前,有关金融机构正在制定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操作流程,并进行相应风险评估,不久便可开展实质性操作。

  现在,台州对商标质押贷款的态度十分明确-势在必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在台州具有巨大的运作空间和挖掘潜力,台州市场监管部门做好银企牵线搭桥,尽量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戴国富表示,让这种创新金融方式,能盘活好企业的无形资产,缓解融资难;拓展金融信贷业务,创新产品和促进产业发展,最终定能实现多赢。

(作者:未知,来源: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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