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 知识产权保护 > 专利维权 > 服务项目 > 正文

四川省内江市蓝天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与内江市科源医疗设备有限责任(3)

发布时间:2015-05-10 21:42商业秘密网点击率:手机版

  驳回四川省内江市蓝天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2 500元,由四川省内江市蓝天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承担2 000元,由内江市科源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承担500元,该款已由四川省内江市蓝天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预交,内江市科源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四川省内江市蓝天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陈 苹    
代理审判员 黄 勇    
代理审判员 杜 渝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陈 兵 

 

 

(作者:,来源:)
商业秘密网
数据统计中,请稍等!
温馨提醒:

当您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请冷静以待,可以通过咨询法律专业律师,咨询相关法律问题,走适宜的维权之路,这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您自身权益!

如果有法律问题,请拨打免费咨询热线:0574-83099995 我们及时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