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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丁文刚、周先军、成都瑞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成都伟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2)

发布时间:2015-05-15 13:20商业秘密网

  瑞途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27日,其经营范围为: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卫星地面接受设备)、机电设备(不含品牌汽车)、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及零部件、仪器仪表、办公室机械及零部件(不含彩色复印机);开发软件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其注册资本为4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其彬,后变更为丁文刚。
  伟途公司成立后,视点公司与伟途公司于2009年3月18日签订《工业级PDA设计及软硬件委托开发、生产合同》一份,主要约定:视点公司将工业级PDA(简称“ROCK”)的设计及软硬件开发、生产工作委托给伟途公司进行,开发期限为2009年3月18日至2009年8月31日。其中,该项目的技术领先性描述为:采用美国TI公司(德州仪器)最新的OMAP3系列低功耗全新硬件平台,该平台代表着未来工业级PDA及MID的发展方向,整合了CortexA8ARM处理器和处理音视频的独特TIDSP以及处理图形及安全的专用处理器,以保证产品在国内相当长的时间内做到技术领先。该项目研发阶段的内容和范围为:ROCK整机的工业设计、硬件平台的选择验证及开发、高精密度模具3D模型数据的建立及修正、底层软件的开发及测试、材料及元器件的选择及测试、上游供应商及代工工厂的考察和选择;生产阶段为:材料及元器件的采购、产品组装生产及测试、上游供应商及代工工厂的管理。合同的技术成果形式为:ROCK整机及相关的模具、图纸、图片、源代码、文件、材料及元器件列表、上游厂商及代工工厂的信息等。保密事项包括:伟途公司对项目开发成果及开发过程中涉及的样品、样机、模具、电路板、图纸、图片、数据、源代码、文件、材料及元器件列表、上游厂商及代工工厂的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视点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成果归属及利益分享为: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成果归视点公司所有,包含ROCK整机、模具、电路板、图纸、图片、源代码、文件、材料及元器件列表、上游厂商及代工工厂的信息;¨¨¨如果伟途公司在其它产品的研发中,需要全部或部分使用ROCK的成果时,须事先征得视点公司的书面许可实施,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约定的费用向视点公司支付使用费。价款支付为:本合同总价款由研发部分和生产管理费两部分组成,总价款为475万元;其中研发部分总金额为385万元,其中工业设计20万、硬件平台的选择验证及开发110万、高精密度模具3D模型数据的建立及修正63万、底层软件的开发及测试20万、研发阶段产品生产及测试22万、物料30万、模具110万、认证10万;生产阶段视点公司委托伟途公司对代工工厂进行管理,同时承诺产品投产后的第一年内,按每台90元、最低1万台计算,向伟途公司支付生产管理费,共计90万元,超过1万台按实际数量计算。2009年9月15日,伟途公司与视点公司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将原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顺延至2009年11月30日并追加了50万元研发费。
  伟途公司进行上述项目的研发工作后,于2009年4-8月期间形成了阶段性成果,包括ROCK的结构设计数据、硬件设计数据、原材料清单及供应商信息,软件部分的启动程序及驱动程序;并根据上述数据资料制造了试验用样机(以下简称“伟途样机”)。伟途公司的上述阶段性成果,其结构设计部分的秘密点是:①双色注工艺的应用;②防水膜设计;③喇叭出声孔防破坏设计;④系统重启键密封设计;⑤LCD液晶屏密封减震橡胶套设计;⑥防摔设计,包括中间衬板等;⑦为了实现上述设计方案并达到满意效果,进行大量实验的结果及调整设计的数据文件,反映在结构设计文件及BOM清单中的M_BOM表中。其硬件设计部分的秘密点是:①内存和NANDFLASH分开两个芯片;②网络通讯功能采用JORJIN(佐臻)的WIFI+蓝牙模块及内置天线;③具有充电功能,采用充电电路由7.4V锂电池供电;④FM防盗功能;⑤红外遥控功能;⑥RFID读卡器功能。其原材料清单及供应商信息包含了各阶段的产品所需电子元器件及结构物料的清单、供应商、价格、最小采购量等信息。其软件部分包含了ROCK软件设计源代码、启动程序原理及输出信息资料。上述信息载于伟途公司向原审法院提交的光盘(以下简称“伟途光盘”)中,并体现于其向原审法院提交的样机(以下简称“伟途样机”)上。(作者:未知,来源:中国裁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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